上圯水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上圯水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4年泰和县上圯水厂建设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和县上圯水厂建设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与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和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施工监理约26万元。
2.3 计划工期: 2014年12月1日开工,2015年12月30日完工
2.4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4)拟派监理人员中除总监外,其他现场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2名,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5)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6)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平均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自行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料费,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1 月 14 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有关说明
1、有关本次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业绩是指近5年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价在 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70% 的水库工程监理项目。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和县上圯水厂建设建设项目部
地 址:泰和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白鹭园小区E栋201室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8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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