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招标的响应人应在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市彝人古镇小庙东区D151幢二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LZB-2022-030;

2.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招标;

3.预算金额:10万元;

4.最高限价:10万元;

5.项目概况: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地块面积为:17.4亩,约*****平米。位置:楚雄市西门古城地块七,土地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拟在该地块建设高层住院综合楼1幢,地上1至14层,含4层裙楼,地下1至3层,设人防设施、地下及地面停车场、与老院区连接的地下和地上通道、医疗、后勤辅助用房,建设内容满足医院两院区消毒供应、洗衣房、住院病房、配液、核医学科、超声影像、血库、呼吸重症病房、腹透中心及部分重症医学病房;

6.采购需求:主要按照国家规范对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深度要求及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经济性、项目建成投用后的经济、绩效指标进行编制论证,结合国家对投资建设项目的现行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相关政策文件,编制相关实施申报的流程、技术方案及项目总投资估算;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 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总公司提供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响应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二年的公司则按实际经营时限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响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参与响应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响应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邀请单位的确定方式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通过“采购人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考察后,推荐了8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名单如下:

1.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2.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昆明理工泛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4.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昆明官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6.云南硕博风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7.云南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8.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的规定,在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以上8家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了4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随机抽取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1.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昆明官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昆明理工泛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市彝人古镇小庙东区D151幢二层);

3.方式:线上购买(购买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加盖公章);

4.售价:2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4时30分;

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行政综合楼5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6月10日14时30分;

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行政综合楼5楼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1.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1)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52*****101**********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1.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4时30分前,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响应人名称必须一致。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争性谈判会议参会注意事项:楚雄市外的现场参会人员必须提供本人健康码绿码、出行码绿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三份纸质报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8号

联系方式:0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彝人古镇小庙东区D151幢二层

联系方式:0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晓初

电话:151*****9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服务 能力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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