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招标公告

废旧物资招标公告


编号WTJJP14-043

乌鲁木齐铁路局


废旧物资竞价销售标书

乌鲁木齐铁路局废旧物资竞价销售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一、竞价销售方式: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公开竞价拍卖,最高价中标。
二、本次拍卖编号 WTJJP14-043 ,标段号、品种、数量、保证金、竞标时间、提货地点见附表。
三、竞买人须为具有生产性废旧物资经营范围的回收公司或废旧物资直接用户(生产厂家)。参加公开竞价销售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证明材料: (1)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参加本次竞价销售的单位证明。
四、费用:⑴标书费每份500元整,售后不退。⑵投标保证金见《废旧物资标段表》,竞标结束后未中标者退回保证金、中标者待发货并结算完毕后退回保证金,一律不退现金。⑶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当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新计价房(2003)39号文件的规定: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1.1%;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0.8%;1000万元—5000万元费率为0.5%;5000万元—10000万元费率为0.25%。撕标、悔标将不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⑷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接收汇款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乌鲁木齐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工商行铁道支行; 140*****033
五、本次废旧物资网上拍卖初始价格:见附表“标底价”。
六、竞标、中标
1.竞标时间: 2014年10月30日10:00时开始,每标段竞标时间、间隔时间见附表。
2.网上竞标网址: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wlmqtljzbw.com乌鲁木齐铁路局招标网竞价系统。
3.网上竞标竞卖人开标地点:乌鲁木齐铁路局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竞标时各投标单位场外自行上网竞标,竞标期间招标办公室不接待投标单位。
4. 竞标过程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全过程监督。
5. 中标:中标选末次最高报价,同一秒钟内的报价,出现最终报价相同时,竞价时间排序最先竞买人中标。
七、其他:
1、招标结果在招标结束后次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wlmqtljzbw.com
2、联系方式
①业务项目联系人:薛超 电话:0991--*******
②招标办公室联系人:刘建伟 电话:0991-- *******
3、招标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江苏西路11号(830011)
4、本标书各条款适合附表中所有标段, 购买本标书不代表投标单位具有参与所有标的的竞价资格,招标方将按照投标书所投标段给予投标单位相应标段的网上竞买授权。


乌鲁木齐铁路局废旧物资竞价销售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废 旧 物 资 标 段 表

标段品 名数量
投标保证金(万元)标底价竞标时间
2014-10-30  提货地点及说明
1报废货车190吨3.81300元/吨10:00—10:03乌西车辆段哈密检修车间
2报废货车200吨41350元/吨10:05—10:08乌西车辆段奎屯运用车间
3报废车轴200吨41800元/吨10:10—10:13乌西车辆段乌西车轮检修车间
4报废车轮400吨81800元/吨10:15—10:18乌西车辆段乌西车轮检修车间
5报废轴承(不带密封圈)800套1.660元/套10:20—10:23乌西车辆段乌西车轮检修车间
66台报废叉车及1台报废内燃牵引车1包2.149000元/包10:25—10:28库尔勒货运中心库尔勒北站货场5台、库尔勒站货场2台
73台报废装载机及2台装载机电子称1包1.560000元/包10:30—10:33库尔勒货运中心库尔勒北站货场2台、库尔勒站货场1台;电子称2台均在库北站货场

第二部分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确定投标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投标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报价参与竞价,我方视为已接受招标文件所述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模拟拍卖的具体时间在购买标书时通知,各投标单位必须准时参加模拟拍卖,并认真核对网上有关项目及数据,如有疑议,及时与乌鲁木齐铁路局招标办公室联系。
3.投标人应配备微机一台,并在 2014年10月30日9时50分前登录网站,保持和国际互联网畅通,做好投标准备工作。投标人的网络接入速度不得低于100K/秒,由于投标人的网络连接速度过低而使招投标活动受到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不可预知原因造成网络拥塞或服务器系统异常,铁路局招标办公室有权宣布中断交易,在异常情况下成交的交易,中标无效,竞标重新组织;由于投标单位造成的中断,后果自行承担;投标单位有意给招标方造成的中断,向公安部门报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5.每标均有按分钟、最后一分钟按秒的倒计时提示,显示为“竞价剩余时间” ;由于网络拥堵,可能出现倒计时延迟,因此倒计时提示只作为参考时间。竞价时间应以“竞价大厅”下方的“年、月、日、时、分、秒”为准,投标单位应特别注意本人操作机器的网速。
6.本次竞卖销售的报价原则为合理竞价,多次报价,一经出价不得撤回,每标段以末次最高报价为准,即竞买人可以在限定时间前多次竞买报价,但每次竞买报价必须高于上次报价,报废货车、报废车轮、报废车轴每次报价价差为10元的整数倍,设定三个价格档次,每个档次一个按钮,点击加价分别为10元、50元、100元;报废轴承(不带密封圈)设定三个档次,分别为1元、2元、5元;报废叉车、报废装载机加价设定三个档次,分别为1000元、2000元、5000元。起拍标底价详见废旧物资标段表。
7.价格风险。投标人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考虑周全,一经中标,价格将不作任何调整。
8.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阅读疏漏、误解而导致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购买标书后须经常查看因特网乌鲁木齐铁路局招标网公告栏,网址http://www.wlmqtljzbw.com了解本次拍卖的临时通知。竞拍中应随时注意竞价大厅的临时公告。
9. 竞买人应于拍卖前查看拍卖标的,竞买人未予查看而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参加应价竞争,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不得以此拒绝受领买受的拍卖标的。
10. 违约条款:弃标者没收投标保证金。违反拍卖规则、有串标行为的,除按违约条款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将两年内不得进入乌鲁木齐铁路局市场。
1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3.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有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
14. 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的货币均为人民币。投标单价为含税价。
15. 拍卖标的每标段最低不得少于三家竞买人,否则该标的应重新组织招标。
16. 投标保证金返还:未中标者在网上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原帐户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者待发货并结算完毕后方可原账户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中间转款一律不予办理(投标人要提供正确无误帐号否则无法按时退款)。
17. 中标通知:拍卖结束2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8. 结算方式:中标单位自接到乌鲁木齐铁路局集中采购招投标办公室电话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到乌鲁木齐铁路局物资管理处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并将货款全额交付指定帐户,以银行的转帐凭证单据为准,办理《废旧物资调拨单》。如买受方在3个工作日内未能按上述规定执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对该批竞价废旧物资重新处置,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9. 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到各相关单位现场察看调研后,决定是否参加竞拍。
20. 报废货车:不包括车轮、车轴、摇枕、侧架、承载鞍、枕弹簧、下心盘、制动梁、制动阀、车钩、缓冲器、钩尾框、各种塞门、敞/棚车的车门等。
21. 报废货车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装车,装车、拉运、清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2. 报废货车竞拍中标单位须与乌西车辆段签订报废货车的装车、拉运、清理工作相关安全协议,方可实施开展报废货车的装车、拉运、清理工作。
23. 各种报废设备型号、数量及设备自重:6台报废叉车及1台报废内燃牵引车,2台报废电瓶叉车E15C型1台,(进口设备,状况良好,蓄电池组报废自重2.97吨,林德叉车公司生产, 2004年7月交付);CPD15型1台,(自重2.85吨,宝鸡叉车公司生产,2004年6月交付使用);报废内燃叉车4台,CPQ15R型3台(自重2.8吨,合肥叉车公司生产,2003年5月交付);CPQ15A型1台(自重2.8吨,北京装机厂生产,1999年4月交付);报废内燃牵引车:TN513型1台(自重2吨,北京装机厂生产,1993年2月交付)。报废装载机及装载机电子称:ZL50VI型装载机3台(柳州工程机械厂生产,1994年9月交付);装载机电子秤WK50型1台,PKV-100型1台。
24. 报废叉车(电瓶、内燃)、报废装载机、报废内燃牵引车的拆解、装车、拉运、清理工作及相关费用由竞拍中标单位负责,并按库尔勒货运中心的提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报废设备的拆解、装车、拉运、清理,否则扣除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5. 报废叉车(电瓶、内燃)、报废装载机、报废内燃牵引车的竞拍中标单位须与库尔勒货运中心签订报废设备的拆解、装车、拉运、清理工作相关安全协议,方可实施开展报废设备的拆解、装车、拉运、清理工作。
26. 根据原铁道部运输局运装货车电[2007]3429号电报要求,报废的车轮全部作切割处理,车轮在轮毂孔处内侧或外侧进行切割,深度不小于10毫米,长度不小于20毫米。切割方法不限。车轴在轴颈处径向进行切割,深度不小于5毫米,长度不小于20毫米,切割方法不限。由中标方进行切割,切割后由交货单位专职验收员验收合格后装车出库,未经切割破坏严禁出段。
27. 根据原铁道部运输局运装管验[2005]359号文件规定,报废轴承必须进行切割破坏处理,交货单位现场监督,专职验收员要对轴承切割情况进行检查,未经切割破坏严禁出段。
28. 计重:报废内燃叉车、报废装载机按分包表中所列台数交付,不再过磅称重;报废货车、报废车轮、报废车轴重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报废轴承按实际套数计算;
29. 各标段均为自提。自提是指由中标人自主安排提货运输及相关费用。
30. 投标人、中标人、交款人、合同、售料单、发料通知单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31. 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确定的提货时间安排,须在规定时间内拉运完毕,否则扣除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2. 中标单位不得擅自转让提货权,否则卖方将终止合同。
33. 买方购买的所有废旧物资,不得加工、改制后反销到任何铁路单位上线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今后在乌鲁木齐铁路局的投标资格,并追究责任。
34. 如发生纠纷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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