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台石化产品储罐区工程(一期)罐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旗台石化产品储罐区工程(一期)罐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工程设计公司旗台石化产品储罐区工程(一期)项目罐基础工程
项目编号 ****-*******-CPE-*******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旗台石化产品储罐区工程(一期)项目由储罐区、装卸区、管理及公用辅助设施三部分组成;一期工程建设38座石化产品储罐,总罐容16.65×104m3,以及与之配套的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气、仪表、通信、给排水、消防等辅助配套设施。储罐区分为四个罐组及其相应的泵区,01罐组总罐容为3×104m3,由10座3000m3储罐组成,泵区由10台装车泵、2台装船泵组成;02罐组总罐容2.65×104m3,由2座1250m3储罐、4座1500 m3储罐和6座3000 m3储罐组成,泵区由12台装车泵、2台装船泵组成;03罐组总罐容为6×104m3,由6座10000m3储罐组成,泵区由6台装车泵、2台装船泵组成;04罐组总罐容为5×104m3,由10座5000m3储罐组成,泵区由10台装车泵、2台装船泵组成。装卸区包括6座汽车装车栈台(12车位)、装桶间和火车装卸管道交换站;管理及公用辅助设施包括生产辅助用房、区域变电站、泡沫站、污油桶棚、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楼、联检楼、门卫及地磅间、事故消防水收集池、废气处理设施、火车装卸管道交换站和01~04罐组初期雨水池。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2#、3#、4#罐组共计38座储罐及3座消防水罐的基础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工期:计划工期: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02月10日节点工期:(1)2014年11月28日完成各项报验工作,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三级进度计划;(2)2015年01月05日完成1#罐组、2#罐组基础施工,具备交安条件;(3)2015年02月10日完成3#罐组、4#罐组及消防水罐TK8101、TK8102、TK8103号罐基础施工,具备交安条件;(4)单罐具体开工时间如有变化以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在过去3年承包过2个或以上类似工程。 4人员要求: 4.1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1)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B类安全考核证书;(2)具备项目管理岗位10年以上工作经历;(3)近10年在3个以上(含3个)同类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4)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4.2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具备类似工程10年以上工作经历;(3)近10年在3个以上(含3个)同类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4)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4.3施工安全负责人:(1)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具备C类安全考核证书;(2)近10年在3个以上(含3个)同类项目中任安全负责人;(3)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4.4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及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号码及社保证明文件,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10-25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4-10-31 17:00:00.0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14 年10月25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8号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保函或电汇,不接受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需E-mail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投标者单位介绍信标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后2日内发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11-14 09:00:00.0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1月14日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8号CPE大厦C101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0万元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4-11-14 09:00:0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8号CPE大厦C101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8号CPE大厦C101。 邮编: 100085
联系人: 何玮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ew_jl@cnp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340 261 688 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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