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塔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塔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门县磨市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其湖塔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石门县磨市镇湖塔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SM2014-J-236
委托代理编号:HNTJSM2014-078
三、项目简介:本工程位于石门县磨市镇境本工程位于石门县磨市镇境内,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厕所改造、新建校大门、教学楼整修、校道及地面硬化、新建围墙等。
四、项目预算:¥285,103.00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同时依法取得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的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湖南省以外的施工企业开展本业务前,须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到湖南省建设厅建筑管理科登记(提供原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北京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29日(每日9:00~12:00,15:00~17:00),由合格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或按本章“九”的联系方式咨询(180*****638、****-*******)购买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和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单位介绍信、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包括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副本和社保登记证,依法纳税与购买社保资金的证明及相关资料(本公司对以上资料均需验明原件并留存每页都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出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档和U盘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和U盘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于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担保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代表必须自始至终参加现场谈判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大会仪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
九、与本次谈判相关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石门县磨市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覃主任
电 话:139*****425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门县好望角大酒店18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0*****638
传 真:****-*******
3、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傅主任
电话(传真):****-*******
投标人认为本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石门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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