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4-09-5015

1.招标条件

华能曹妃甸5000万吨/年煤码头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30%自有资金和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

2.2本项目包括:华能曹妃甸煤码头工程所有的含煤污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交货、接卸、储运、开箱、安装、调试、空重联动、重载考核试车、验收、试运转、操作人员培训、保质期间的服务等。

2.3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

合同形式:设备采购合同。

交货期: 2015年2月28日开始陆续供货,2015年11月6日前单机安装调试结束,2015年12月30日重载试车结束。

2.4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资质和能力,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资质无效)。

3.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制造厂商委托的代理商投标。

3.5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4.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下述三类业绩中(指:含煤污水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生活污水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含油污水处理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分别至少具有一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2000年1月1日以来用于国内污水处理系统(含煤污水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生活污水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含油污水处理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且运行情况良好,工程具体年限以交工验收证书上的交工日期或业主证明材料明确的交工日期为准。如果投标人有因名称变更发生继承业绩或由于母公司划分经营范围而继承母公司业绩的情况,还需提供相关业绩继承证明资料。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计、制造加工、指导安装调试等专业人员和设备的信息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以往完成的以总承包方式所承揽的项目中由其他分包商所完成的制造业绩不能作为本次投标的业绩。

5.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6.1 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6.2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三加融科上城B区29-2-203室)。

8.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4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北京佑安大酒店(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消防博物馆院内)四楼第一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6加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临时办公楼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联 系 人:赵庆斌

联 系 人:王丹子

电 话:188*****909

电 话:189*****162

电子邮箱:hncfdsc@vip.163.com

电子邮箱:hncfd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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