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022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022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铁岭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022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服务需求
一、采购服务需求
本次采购的项目及范围:铁岭市全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服务,行政区域面积约2231平方公里。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付全款。
3、服务内容:铁岭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数量1套。
4、开展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隐患勘查与排查、预警预报、应急调查等工作,为服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应急救援、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
需实现的目标: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市、县(市)区主管单位进行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支撑服务,实地“三查”,提供专业意见。保证24小时能够配合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监督,保证人员配置充足,需在履约期间保证在市、各县(市)区驻扎最少2名技术人员,时刻对各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进行监督,协助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排查并提供专业意见,统计相关数据等工作。车辆配置充足,能够应要求到达现场。有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三查”,对危害程度较大的地质灾害的隐患点,提出监测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措施和建议。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系统;进一步完善铁岭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提升我市地质灾害总体防治水平,为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
5、需完成的任务:1、汛前地质灾害排查2、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3、汛期地质灾害巡查4、汛后地质灾害复查5、地质灾害应急调查6、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7、随时能够按要求出动进行实地巡查。8、通过各县区驻扎人员汇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材料。
6、任务期限: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来自风险地区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为绿码方可参加开标。
1.7 疫情期间,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mengchenguang1711@126.net,联系人孟先生,联系电话:
133*****711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 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邮箱地址: mengchenguang1711@126.net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