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2022年嘉定区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镇教委、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本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镇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6月19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线上登记、审验。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到本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本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2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的)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依据镇域内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或积分办法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二)入学信息登记
6月4日-6月19日,本镇公办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民办三级幼儿园(嘉鑫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按照镇教委指定方式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3),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wgjw317@163.com。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不得更改入学信息。6月19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6月4日前,各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线上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外冈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7月25日-7月26日为外冈镇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具体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6月15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实际招生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外冈中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外冈中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2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外冈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外冈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街镇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6月1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的)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镇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4),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jdxsc2022@163.com,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6月4日-6月15日,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7月10日,外冈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6月15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中学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中学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四、民办学校招生
详见《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嘉定区成佳学校********。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镇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六、工作要求
1.公开招生信息。通过镇级网站、校园网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减少矛盾产生。
2.加强政策宣传。6月2日,镇教委通过网站公布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方式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6月2日起,本镇各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3.报名就读民办小学、初中的学生须指定时间内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请关注各民办学校招生的网上信息。
4.外冈镇教委根据中小学学额情况,按照《2022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积分试行管理办法》,视积分分值高低,统筹安排,依次录取随迁子女就读。
5.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 ********(外冈镇教委)
附件:1.2022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2022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
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3.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4.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嘉定区外冈镇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5月29日 | 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具体工作事项(包括公办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简章等)。 |
5月30日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
5月31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6月1日 | 本镇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 |
6月4日-15日 | 1.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 |
6月4日- 19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6月19日 |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6月22日-26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6月26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6月24日)。 |
6月27日-29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7月4日-10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7月10日起 |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
7月10日 | 公办初中第一批验证。 |
7月25日-26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7月底 | 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附件2:
2022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申请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并获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到本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幼升小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9日,小升初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二、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申请截止日同上)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到本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本镇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四、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回执》(截止日期为6月15日),选择到本镇就读初中的,应按照现就读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到本镇就读申请,并且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嘉定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五、在信息登记或验证时,家长应主动出示《回执》,由工作人员核查。
六、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居住地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七、本细则适用于2022年本区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外冈镇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入学细则请关注“嘉定教育”官方平台。
八、联系方式
外冈镇教委:********
外冈小学: ********
望新小学: ********
外冈中学: ********
附件3: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附件4:
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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