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虹桥大酒店房屋资产公开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虹桥大酒店房屋资产公开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虹桥大酒店房屋资产公开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虹桥大酒店房屋资产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NXTFZB-*******),采购人为宁夏虹桥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对宁夏虹桥大酒店房屋资产进行招租采购,其中主楼招租面积约为*****平米,高22层;南附楼招租面积约为4550平米,高6层。

1.2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

1.3租期:不低于8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最终以谈判后的租期为准。

1.4租金支付:租金按照元/年计算,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采购人支付一年租金,下一年度的租金应提前2个月支付至采购人。

1.5物业概况:物业权属人为宁夏虹桥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1.6本项目设置最低租金,最低含税租金为350万元人民币/年。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人。

1.8装修改造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期起6个月。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1.2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1.3供应商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1.4承租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私自抵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1.5承租后对房屋进行改造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如需对所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提前与采购人取得联系并向采购人提供装修方案,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可进行施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1.6承租后因自然灾害、地震、政府规划、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推诿,后续租金双方协商进行退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1.7租赁范围:招租用于住宿、餐饮、娱乐等酒店类业务,谢绝生产、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客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1.8承租方承租期间须负责物业内部消防安全设施配套的维护,相关维护手续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退租时须完整移交;如遇政策调整,承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同时,该物业的供电由甲方为承租方提供安装电表(分表)位置,承租单位需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安装电表分表,电费结算以电表读数的基础上增加40%的线损与出租方进行结算;水费由承租方安装分表,并根据水表读数分摊水费(含污水处理费、垃圾生活费)。承租期间承租单位负责对本物业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在协议期内按甲方要求按时缴交。若不满足此要求,甲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出租合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1.9承租方承租期间须负责物业内部中央空调冷暖系统维修及维护服务。如承租方对中央空调冷暖系统进行改造装修等,改造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联合体应答。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发布公告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6月1日发布时至2022年6月9日17:00时。

3.2 获取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3.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进行项目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料费进账单的扫描件发送至haobixin.nx@chinaccs.cn邮箱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4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账号:290*****292********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9:00时。

4.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虹桥大酒店东辅楼3楼会议室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4.3.3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虹桥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

邮编:******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797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联 系 人:郝碧馨、赵晶

联系电话:151*****039181*****250

邮箱:haobixin.nx@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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