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南浔中心城区老城区改造及有机更新项目-褚家漾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吾悦广场周边功能提升工程)
【资格后审】南浔中心城区老城区改造及有机更新项目-褚家漾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吾悦广场周边功能提升工程)
南浔中心城区老城区改造及有机更新项目-褚家漾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吾悦广场周边功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南浔中心城区老城区改造及有机更新项目-褚家漾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吾悦广场周边功能提升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2021)2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万元,工程概算 3948.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3425.7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3350平方米,道路面积5650平方米,园路铺装面积*****平方米,绿地面积*****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3800平方米,绿化(含水生植物)面积*****平方米,驳岸加松木桩驳岸680米,新建驳岸栏杆50米,公厕1座,桥梁2座。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镇,北至人瑞路,东至南林路,西边与南边至褚家漾河道边线。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桥梁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3425.7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一)投标人: 3.1具备园林工程施工能力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 3.2t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t自2017年1 月1日以来承接过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一个园林绿化类或园林景观类工程的类似工程(有效证明材料:须同时出具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能反映工程内容)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三)其他: 3.8t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t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t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t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t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2年5月 27日至2022年5月30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招投标方式 5.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hzzb”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等。 5.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CA锁办理:*******a&CategoryNum=******">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a&CategoryNum=******。 5.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4 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hy/login.aspx)。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800号 联 系 人:王斌斌 电 话:185*****051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联 系 人:周根美 沈华 电 话:0572-******* 邮 箱:*********@qq.com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186*****506、130*****671 服务热线:********** CA锁办理电话:********** 2022年6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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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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