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概念方案规划设计服务单位竞选公告

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概念方案规划设计服务单位竞选公告


为确保高标准开展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概念方案规划设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竞选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概念方案规划设计服务单位。

一、项目情况

1.采购单位: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最高限价:200万元

3.建设内容: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选址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现选址规划用地2175.44亩,共分为三期建设。一期建设用地516.64亩,二期建设用地651亩,三期建设用地1007.8亩,建设内容包括: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殡仪馆及公墓,殡仪馆占地面积约200亩,剩余约316.64亩全部建设公益性公墓,二、三期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园林化标准建设公益性墓位和少量经营性墓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开展规划设计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和能力;

3.具备体现人文生态特色、传统文化、东方美学等建筑、园林优秀设计作品;

4.具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设计大师以及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建筑、规划设计专家,或者获得规划卓越奖、普利兹克建筑奖、金块奖、国际建筑奖、阿卡汉建筑奖、亚洲建筑师协会建筑奖、开放建筑大奖、梁思成建筑奖的设计师作为主创设计师。

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递交地点、联系人: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2单元7楼,联系人:林明刚,联系电话:139*****278(如报名单位需邮寄报名文件的,需于报名时间内将盖章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3.文件要求:

(1)报名单位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资格条件中的第1、2项供应商自拟承诺函、第3项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函自拟并加盖公章;

(4)报名单位需提供单位简介、单位业绩、作品等相关经验、项目拟投入设计人员及设计人员专业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或个人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设计单位的项目业绩资料应包含:项目名称、所承担的设计内容、项目完成情况(正在进行、已经完成)、项目图片(设计图或实景照片)。

(5)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或发送)报名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竞选原则

根据主创人员、团队综合实力和报价综合评定。



标签: 人文生态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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