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绵阳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招标公告

2021年绵阳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招标公告

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市对科技创新工作要求,加快推动绵阳高新区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绵阳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科技服务能力提升

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布局科技服务链,择优支持围绕企业创新创业需求提供研发设计、信息资源、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的企业,以及开展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以来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实施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

项目要求:项目采用专项补助(前补助)的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50万元。项目自2021年1月起实施,执行期不超过2年的在研项目。项目应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示范作用,考核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自筹经费与申报经费比例不低于1:1。

(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引进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研发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科技服务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项目要求:项目采用专项补助(前补助)方式,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目自2021年1月起实施,执行期不超过2年的在研项目。项目应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示范作用,考核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自筹经费与申报经费比例不低于2:1。

(三)科技服务氛围营造

围绕重点发展领域,支持组织举办一系列创新创业活动、赛事等新型成果转化模式,支持“以企业和高校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鼓励开展跨区域科技合作及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服务+产业”协同发展的氛围,形成良好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推动区域产业经济发展。

项目要求:项目采用专项补助方式,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目自2021年1月起实施,执行期不超过2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相关工作开展经验,项目应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示范作用,考核指标应量化可考核。

二、申报条件

1、在绵阳高新区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一定科研开发、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其中企业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管委会招引的科技服务项目(平台),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将同一项目跨计划重复申报。

3、项目负责人须有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获得个人证书)。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有项目到期无故未验收或项目正在实施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相应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5、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处于限制申报期内和被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根据所选支持方向填报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21年绵阳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申报书

2、2021年绵阳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后补助资金备案表

3、附件材料:具体详见申报书填写说明,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时限

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为申报书首页,一式四份,于2022年6月10日17:00前,提交至高新区科技统计局(高新区石桥铺东路创意联邦1号楼404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吴勇 电话:*******

附件:1.2021年绵阳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2.2021年绵阳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后补助资金备案表.doc

绵阳高新区科技统计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技服务 高新区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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