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东圩等三个村土地开发(一期)招标公告
零东圩等三个村土地开发(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 (万元) | 备注 |
冷水滩区蔡市镇零东圩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一期) | 第一标段 | 三龙塘村 | 243.64 | 公开招标 |
第二标段 | 三龙塘村 | 176.01 | 公开招标 | |
第三标段 | 三龙塘村和零东圩村 | 232.21 | 公开招标 | |
第四标段 | 三龙塘村和零东圩村 | 205.71 | 公开招标 | |
第五标段 | 三龙塘村和零东圩村 | 200.14 | 定向公开招标 |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非地勘系统单位不能参与面向地勘系统定向公开招标的标段投标,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诚信考核结果的通知》(湘土整发[2014]19号文件)核定的被评为优秀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如有优秀项目经理投标时,则第一轮按标段数1:3抽取入围单位时需预留优秀项目经理的数量。优秀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数量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入围第二轮优秀项目经理;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国土及其他工程领域有在建项目,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5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4]19号文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培训证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
3.6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上岗证,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8 根据湘土整发[2014]26号文件的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上,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冷水滩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开户行:建行永州市分行
账 号:4300 1510 0710 5250 4657
4.2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冷水滩蔡市镇土地开发项目”(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7:00,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没到帐的投标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沿来款渠道返回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4.3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5、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
5.2报名地点:永州市天福大酒店3楼309房(冷水滩区凤凰园区梧桐路,新区政府旁);
5.3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以下证件:1、单位介绍信(投定向公开标段的单位须在介绍信中注明“定向公开标段”)、法定代表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项目经理培训证;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5、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证及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法人承诺函。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投标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1套;报名时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需留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开标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仔细核查上述材料,以免耽误招投标。
5.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400元,共计800元,售后不退;
5.5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的获取: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电子文档由各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进入http://pan.baidu.com/s/1znQKQ自行进行下载。
6、投标开标要求;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冷水滩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29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8楼
联系人:周峰 郑倩
联系电话:186*****940 135*****788
附件一:法人承诺函(招标人) :
我作为(项目名称) 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永州市冷水滩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冷水滩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内积极配合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我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保证进场施工。
五、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通报批评;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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