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2年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项目编号:SLV2022-A-057)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2年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项目编号:SLV2022-A-057)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2年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SLV2022-A-05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V2022-A-057
项目名称:2022年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585.0万元
最高限价:58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40.540.5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7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70批次)
第2包40.540.5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7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70批次)
第3包3939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6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9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70批次)
第4包40.540.5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7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210批次;“百日行动”专项抽检60批次)
第5包3939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6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200批次;“百日行动”专项抽检60批次)
第6包40.540.5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7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21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食盐、食品添加剂、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抽检60批次)
第7包40.540.5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7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18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食堂专项抽检90批次)
第8包40.540.5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7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18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兴耀批发市场小食品专项抽检90批次)
第9包40.540.5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7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18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抽检90批次)
第10包40.540.5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7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18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90批次)
第11包3939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6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20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节日食品专项抽检60批次)
第12包3636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4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220批次;区级特殊食品专项食品抽检20批次)
第13包3636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4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15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90批次)
第14包3636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40批次(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任务135批次;区级自行开展网络食品专项抽检5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进口预包装食品55批次)
第15包3636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4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20批次;区级自行开展销售环节预包装食品专项抽检120批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9:30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3.供应商应通过CMA或CMAF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表中的检测能力应符合本项目抽检任务内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1日 2022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01室
方式: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泗阳路 30 号
联系方式:155*****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 话:022-********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

标签: 食品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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