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用狂犬病疫苗(二次)采购公告
犬用狂犬病疫苗(二次)采购公告
按照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办法,现将“犬用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二次)”相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犬用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DZW-2022-0202
2.项目预算:总预算28万元,其中第一包预算14万元,第二包预算14万元。
3.项目内容:采购犬用狂犬病疫苗,数量*****瓶,规格为1ml/头份/瓶,其中第一包*****瓶,第二包*****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经营范围包括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兽药生产许可证》原件。
4.动物用进口狂犬病灭活疫苗具有《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兽药类别为:兽用生物制品类)(进口产品需提供此证明)
5.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方式
采用比价法,每个标包由评审小组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五、报名、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2年05月30日9:00起,至2022年06月01日16:00止;
注:投标人须通过网络形式报名,将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中,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6月0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2日09时30分;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771号1号楼四楼开标室纸质文件提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771号1号楼四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791号
联系方式: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岛政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771号1号楼四楼408
联系方式:0532-********
邮 箱:zhengwugongcheng@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工0532-********
4.监督部门信息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791号
联系人:丁正
联系电话:0532-********
标签: 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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