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第2次)招标公告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第2次)招标公告
0601发布第2次-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采购公告(采购编号:QZYGZZ********R).doc)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要求》。
二、服务地点、工期
1.服务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
2.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服务要求
1.详见附件1《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要求》
2.中标人如有违反上述服务条款,采购人有权不再支付服务费用,造成损失的同时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最高控制价
5.5万元,如投标人报价超过我校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9日10时00分止(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信息中心十楼采购管理办公室(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5-********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学校报名时应出具单位介绍信(格式详见附件2)和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校现场报名,应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方便到学校现场报名,可将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照片复制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发至电子邮箱qzygz_caigouban@163.com(邮件及word文档命名格式:投标人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如不便到现场报名者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将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照片复制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发至电子邮箱qzygz_caigouban@163.com(邮件及word文档命名格式:投标人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报名邮件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电子邮箱。投标人不得用同一电子邮箱发送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名材料。
如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我校有权视为无效报名:(1)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提交报名材料;(2)报名材料模糊不清的。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给我校造成损失的,我校将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4.开标前应提交含以下资料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须在文件袋外部正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格有效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4)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技术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3)。
(6)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4),所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未按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 2022年6月13日15时
2.开标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信息中心十楼第一会议室(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投标人代表进入采购人场所时应按采购人防疫规定向采购人的门卫出示开标截止时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进行核验,获得许可方可进入。因不符合采购人防疫规定致投标人代表无法按要求参加开标工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
5.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将授权委托书扫描发至采购人电子邮箱qzygz_caigouban@163.com,授权委托书应与开标时递交的投标人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一致。
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九、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1.开标时评委根据投标申请人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投标报价将不被接受。
2.对资格确认未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予解释。
3.评标方法:
(1)在不低于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原则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当场抽签决定排序。
(3)本采购项目只确定一名中标人。
十、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与学校签订合同前,应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学校(户名: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户行:建行泉州市丰泽支行,账号:350*****037*********)提交按中标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履约保证金”字样)。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期满后且无任何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2.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相符;
(2)不能按期交付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
(3)违反所承诺的服务质量、招标公告规定等行为;
(4)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5)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十一、付款
服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二、关于流标和废标的规定
1.流标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2.废标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程序活动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或终止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十三、其他
1.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限为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按招标公告进行处理。
2.中标供应商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公告确定的事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与我校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公告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的,应按我校认可的方式表述。若中标供应商逾期未与我校签订合同,我校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我校造成的损失,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招标公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1: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要求
附件2: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技术偏离表
附件4:报价单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要求
1.本次水平衡测试范围是采购人各用水单元的用水情况(年取水量约55万吨),通过水平衡测试方法得到全面、科学、可靠的数据,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用水合理性分析,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报告书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2.水平衡测试应包括以下內容:
⑴用水户基础资料采集,主要包括:用水户水源、人口、规模、历史用水等
⑵用水户管网勘查,主要包括:勘查用水户管网分布及走向、管道材质、管径,查清用水户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用水计量仪表等型号、规格、数量、具体位置等参数
⑶检测用水户计量仪表配备齐全程度与完好程度,标明应补装计量仪表的位置,协助用水户完善计量装置
⑷绘制“给排水管网平面图” 、“给水系统图、”“水表计量网络图” 、“水平衡图” 。
⑸划分不同层次的用水单元,确定测试时段,选择水量测试点位置,制定《水量平衡测试方案》
⑹按水量平衡测试方案》进行现场测试,采集水量数据,填写水量明细表绘制“水量平衡图”
⑺ 汇总计算各水量参数并进行用水合理化分析,提出用水、节水的管理措施及整改建议
⑻根据有关标准撰写《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提交给用水户并向市节水管理机构申请验收
⑼根据专家审查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告书。
3.节水型单位创建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⑴通过水平衡测试,基本符合节水型单位的用水单位,应积极申报。
⑵报告书格式内容参照节水型企业评价导测(GB /T7119-2018)和泉州市相关标准。服务单位协助完善内部管理、建章立制,完善用水台帐,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指导现场用水达到节水型要求,编制创建报告报送节水管理机构申请验收
⑶按专家考核意见进行整改,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告书。
4.中标人自备相关检测设备。
附件2
介绍信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兹介绍本单位张XX,身份证号:35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xxxx,前往贵校办理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ZYGZZ********R)的投标报名事项,请予接洽是荷。
此致。
(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2022年x月x日
(有效期至2022年x月x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姓名)代表本公司参与贵校组织的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项目(采购编号:QZYGZZ********R)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该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项,本公司均予认可并承担责任。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代表(签名):,性别:,身份证号:
传真:电话:
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技术偏离表
采购编号:QZYGZZ********R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公告要求 | 投标实际响应 | ||||||||
1 | 技术要求 | ||||||||
偏离说明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的技术要求,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采购项目
报价表
采购编号:QZYGZZ********R
采购项目 | 报价(元) | 备 注 |
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 | 备注:所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2022年月日
附件5
合同编号:
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合同
(参考文本)
甲方(买受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出卖人):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采购编号:QZYGZZ********R)签订本合同。
1.合同价格
1.1 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
1.2 本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含标配)价格及运保费、货物的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至正常运行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检验费(含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等发生的所有费用)、海关手续费、备品备件费、施工管理费、系统集成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1.3 服务期内,乙方在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4 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2.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该附件应与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应以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3.服务要求
4. 验收
由乙方会同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联合验收。
5. 履约保证金
5.1 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元) 。
5.2 项目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在服务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时,经乙方提出申请,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6. 款项支付
6.1经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6.2乙方应提供完整的书面款项支付申请资料,且乙方、发票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
6.3乙方提供的收款账号应为经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7.安全保密责任条款
7.1乙方主动采取防护措施对接触到的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责任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7.2 乙方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信息。
7.3 乙方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责任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内部信息。
7.4 乙方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5 乙方不得将工作中知悉的信息数据向外泄漏,不准对外宣传在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关工作方面的信息。
8.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计算,于十日内付清。
8.2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不再支付服务费用并终止合同,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8.2.1 所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
8.2.2 不能按期提供服务,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个日历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
8.2.3 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8.2.4 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8.2.5 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8.3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应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8.4 乙方在服务期内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设备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8.5乙方在服务期内产生网络安全问题,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8.6 索赔
如果出现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
8.6.1 免费更换相应的服务,服务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且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8.6.2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和损害赔偿请求。
8.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公告费。
9.其他
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系双方协商签订,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9.4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不再支付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取消乙方一至三年内参与甲方的采购投标资格。
9.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载体复查服务要求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地址:
开户银行:建行泉州市丰泽支行开户银行:
帐号:350*****037********* 账号:
签订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