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地视频监控及控制中心招标公告

建设工地视频监控及控制中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陵县建设工地视频监控及控制中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陵县兴亚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兰陵县35处建设工地视频监控及控制中心,工程总投资约 110 万元。
2.2、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日历天数 30 天。
2.4、工程建设地点:兰陵县城区。
2.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安防工程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2.1 “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2.2 “近年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2013年。
3.2.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所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3.2.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3.2.5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2013年度的社保缴纳发票或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审查原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发票或证明复印件随审查文件装订,审查原件,社保缴纳证明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进行查验,若不能提供原件或发现有不实之处,视为不合格。其中,第3.2.4条内容若无,但应注明情况,否则视为不合格。其余为必备条件,若达不到以上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参与下一步评审。资格审查文件独立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建设工地视频监控及控制中心工程资格审查资料”字样。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4.招标日程安排:
4.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4 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本人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3.2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参加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电子光盘费1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不再另行组织,有疑问于2014年11月10日上午12:00时前发送邮件至csctzb@163.com邮箱,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回复,施工现场自行勘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兰陵县(原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注:本项目交易登记号为14GC0092)。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陵县兴亚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苍山县诚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陵县城区 地 址:兰陵县城区兰陵路东段北侧
邮 编: 277700 邮 编: 277700
联 系 人: 黄主任 联系 人: 张工
电 话: ****-******* 电 话: 188*****6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csctzb@163.com                       2014 年 10 月 2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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