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的情况通报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的情况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12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局党组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2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切实把巡察整改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了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舒善隆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认真审议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了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全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按照职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为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夯实了组织保障。
(三)查摆思想,凝聚共识。2022年1月18日,局党组经报请市委巡察办同意,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舒善隆在会上通报了局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并代表局党组进行对照检查,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并举一反三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结合工作实际阐述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宗晓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工作强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二指导组的同志到会指导并进行了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了预期成效。
(四)制订方案,细化措施。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并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安排和组织保障,并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进行了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三农”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牢压实政治责任。局党组把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工作方法、要求和时限等具体事项作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承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任务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责任人员要对牵头负责的考核指标任务提前谋划、跟踪服务、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下沉做好指挥工作,坐镇现场,协调解决实绩考核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真正做到工作零死角、零遗漏、不出错。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市委农办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督促的作用,认真履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谋划2021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南宁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传导,严格执行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指标工作进度心中有数。认真落实党政领导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请市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现场推进会、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专题会议等,督促考核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抽调涉农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实地督导,对市直部门开展书面督查,上下联动对接到位,认真核查完成效果及质量,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争取工作主动权。对2021年实绩考核自评工作进行早部署、早安排,敦促各级各部门密切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总结汇报年度工作任务,提炼工作亮点,想方设法对接指标完成情况,争取不扣分、少扣分、多加分,高质量完成自评工作。
三是紧盯乡村振兴考核中的加分项、难点项,采取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和超常规的工作措施,推动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局党组以2020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弱项、难点项、扣分项提升为导向,认真分析弱项指标的成因,总结分析当前工作情况,找准短板,精准发力,抓紧时间迎头赶上,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在2021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取得了可喜成效。2021年我市粮食面积、产量分别完成638.31万亩和211.5万吨,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数,面积、产量均保持全区第一。2021年我市第一产业增加值总量继续稳居全区第一,同比增长7.9%,实现近年来最高增速,反超成都市,居11个西部省会城市和5个自治区首府城市之首。2021年水果、茶叶、生猪等多项产业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壮大现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指标任务考核初评获满分。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10.4%,与全区平均水平持平,2021年增速在全区的排位较2020年上升了5位,所辖12个县(市、区)有7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2.对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2月16日召开了南宁市地理标志发展工作会议,在会上与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会商,就全市地理标志商标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措施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我市城市交通特点,局党组决定在南宁地铁1号线民族广场站设立南宁火龙果主题园,集中宣传以南宁火龙果为代表的我市地理标志商标。该主题园于2022年3月11日正式揭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微博进行了推广,截至3月20日,阅读量达136万,我局微信公众号也推出了相关宣传文章与视频,引发了市民和外地游客的热议,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经过积极组织培训并参加考试,截至2022年2月底,我市已经有13名同志通过了地理标志核查员注册资格考试,人员覆盖了我市主要的地理标志资源县区,满足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需要。
四是加强产品监管。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了13家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5家绿色食品申报企业的现场认证检查工作、2家企业的绿色食品证书办理工作。将横县茉莉花作为申报地理标志商标重点,及时组织汇集整理了申报材料,已按要求按时呈报农业农村部审定。
3.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限产措施。控制每天的生猪入场数量和屠宰量,要求驻厂官方兽医严格控制检疫申报数量和检疫出证数量。生猪日屠宰量控制在1143头以内,对新又鲜畜禽有限公司产能进行严格把关,自2021年7月27日实行屠宰量控制以来,未发现新又鲜畜禽有限公司存在超限生产的情况。
二是加强动物防疫监管。2021年8月起,做到每月两次现场执法检查,督促新又鲜公司严格对生猪入场、待宰、屠宰、检测、检疫、无害化处理及清洗消毒等环节进行管理,减少污染面,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检疫监督。通过现场核查和动物检疫出证系统核对,对屠宰检疫出证行为和出证数量进行监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出证行为。企业已完成厂区氧化塘、应急池积存废水处置。
四是提请初步核查验收请示。根据《南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南办字〔2022〕3号)要求,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员会、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就广西新又鲜畜禽有限公司问题(编号二十七)共同牵头组织开展整改工作。2022年1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我局及各整改责任单位,并邀请市政府督查室对照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逐一开展自查核实及现场核查。经核查,确认广西新又鲜畜禽有限公司问题已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工程措施、排查整治、案件查处等全部整治措施,完成了整改目标。目前,已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提请初步核查验收的请示。
4.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办法不多,粮食种植面积出现较大波动。
整改情况:
一是层层压实粮食生产任务。2021年南宁市完成粮食面积638.31万亩,同比增0.26%,产量211.55万吨,同比增1.08%,其中早稻面积191.3万亩,同比增0.23%,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2022年2月先后召开了全市春季农业生产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全市粮食蔬菜生产工作会议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做好今年春季农业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的工作部署,对全市春耕春管特别是粮食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动员。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3月9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文,将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022年粮食面积638.33万亩,产量212.05万吨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二是落实水稻种植补贴政策。积极落实自治区下达的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生产补贴等自治区粮食补贴政策,加快补贴发放进度,截至2022年3月20日,共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6795.64万元,发放稻谷生产补贴(含双季稻补贴)8619.07万元。
5.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
对反馈的问题,我局对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农厅〔2020〕1073号)关于“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及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开工的目标任务”的要求精神,截至2021年12月底,2019年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项目全部建设完毕。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每月调度制度,对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6.农田水利设施“重建轻管”情况突出。
整改情况:
一是启动方案编制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印发的《研究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精神,我局承担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工作。2022年1月,我局制定印发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方案编制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启动方案编制工作。
二是加快建成项目的移交管护。2022年3月,及时转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落实每月进行调度制度,截至2022年3月20日,全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验收并移交管护。
三是加强与水利部门沟通协调,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监管”。邀请水利部门参加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中必须明确建后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联合水利部门调查全市大中型灌区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情况。
四是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护资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将工程管护费列入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按照不高于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1%据实列支;在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和项目投资概算审查中,要求工程管护经费必须在项目投资概算中列支预留,保障工程建后的运行管护经费。
7.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助推现代农业发展乏力。整改情况:
二是组织申报2021年广西农牧渔业丰收奖。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农牧渔业丰收奖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5号),我市组织申报了2021年广西农牧渔业丰收奖,全市共申报丰收奖项目41个(人),分别为:申报农技推广成果奖(集体申报)9个、贡献奖(个人申报)18人;申报养殖业提质增收先进集体奖3个、先进个人奖7人;申报先进合作社1个、先进种粮大户3人。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在组织专家组评审。
8.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发挥农业科技平台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为掌握我市益农信息社站点的运营情况,局党组安排班子成员带队开展督查自查。2021年9月,分别带领9个督查组对我市各建设县区开展督查自查;2021年11月,分别赴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等县区就益农信息社站点评估调整情况进行核查,并联合市商务局上报核查报告。2021年11月-12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益农信息社整顿清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126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各县区对全市所有站点开展了全面的整顿清查工作,对我市各村级站点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
二是督促整改。2021年9月,根据国务院大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我局根据相关职责分工要求于9月12日对运营服务商发出运营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2021年10月20日在召开我市运营服务商工作督办会议,明确要求服务商加强整改及项目运营管理工作。2021年10月21日,为加快推进整改及运营管理工作,我局向运营服务商发出督办函(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益农信息社运营管理工作的督办函),要求加强对我市益农社站点的运营管理。2022年2月,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益农信息社规范管理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6号)中“益农社站点遵循‘退一补一’原则”的工作要求,我局立即督促运营服务商明确退补整改方案,并加快整改工作。
三是采取措施,确保有效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37号)中“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要完善‘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构建部区共建、自治区级统筹、市级协调、县为主体、村为基础、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监管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运营服务商负责承担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进度保障、档案管理、组织运营服务的职责;开展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服务等工作”等相关规定,全区各地市运营服务商由自治区统一采购,且其运营工作由自治区级统筹管理,广西益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考核管理,因此我局作为协调单位虽多次要求运营服务商开展整改工作,但运营服务商以无经费无人员等理由拖延整改工作进度,以至于整改效果不够明显。下一步,我局将再次约谈运营服务商,要求其明确和落实整改措施,加强运营管理。按该项目职责分工安排,将我市具体情况请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请求其督促运营服务商落实整改运营工作。
9.提高农民收入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我局作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研究农民收入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有关县区切实履行居民收入调查工作责任。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较全区平均水平高1445元,排全区第6位;名义增长10.4%,与全区持平,增速排全区第9名,在全区的排位较2020年上升了5位。2022年2月17日,组织召开了2022年一季度农业经济运行暨农村居民收入分析会议,通报2022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调查监测情况、存在问题和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是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加快各类补贴资金发放步伐,保障和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截至2022年3月20日,共发放补贴资金*****.14万元,发放补贴农户101.7847万户。2021年南宁市获得自治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6797万元,稻谷生产补贴(含双季稻补贴4671万元)9985万元,截至2022年3月20日,全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完成,发放补贴资金6795.64万元,发放率99.98%。已发放稻谷生产补贴(含双季稻补贴)共计8619.07万元,发放率86.32%。2021年全市累计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资金*****.03万元(含历年结余),完成绩效目标*****万元的151.17%
10.为民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3.19亿元的问题,多次主动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机化服务中心汇报补贴资金缺口情况,得到了自治区的大力支持。截至2022年3月20日,共争取到各级资金3.5786亿元,圆满解决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历年欠款问题,其中2021年自治区财政资金0.3886亿元,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亿元,2022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0.99亿元,占全区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5.37亿元的60%。
11.解决防疫物资缺乏问题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服务企业工作。我局制定印发了《千人联千企对口联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局党组抽调人员组成12个服务小组对接联系我市200多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强工作指导和项目落地服务工作。通过对接服务,2021年我市新增获评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的企业2家,获评为“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的企业10家,获评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的企业24家,获评为“自治级农业龙头企业”荣誉的企业23家。
二是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2022年以来,紧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截至3月20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召开调度会24次,深入企业指导调研130次,加强对224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的指导力度和服务。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复工复产率已达100%,正常到岗人数4万多人,到岗率近100%。
12.打好生猪稳产保供攻坚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抓好生猪就近就地育肥。充分利用我市生猪种源优势,推动生猪就近就地育肥出栏,支持大型猪场项目建设。2021年投入市财政资金1400万元,支持7个万头猪场建设;获得自治区财政资金1327万元,支持22个高架网床环保猪场12.4万平方米猪舍建设。
二是做好规模猪场建设投产情况的跟踪监测。截至2022年3月20日,全市493个新建改扩建猪场已投产411个,新增生猪及能繁母猪存栏192.41万头、18.61万头,其中万头猪场65个。
三是做好备案猪场生产情况调度。全市备案规模猪场共1032个,其中监测场924家,较2020年增加175家。2021年南宁市生猪出栏432.41万头,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390万头的任务和我市自我加压428万头的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10.9%、101%。
13.助力农产品销售有欠缺。
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南宁沃柑和家禽收购实施临时鼓励措施。联合南宁市商务局印发南宁市沃柑和家禽收购实施临时补助鼓励措施,补助金额96.37万元,助力农产品销售。
二是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各县(市、区)共52家企业参加第21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桂林)交易会,着力扩大我市名特优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着重拓宽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22年3月11日,协调市财政局下达扶持武鸣沃柑销售市本级补助资金100万资金,扶持武鸣开展沃柑采购销售、客商免费吃住等活动,引导外地客商到我市田间地头收购沃柑产品。
四是及时研判产销形势。完成全市柑橘种植户(基地)信息调查,全面掌握我市柑橘产量,分析研判产销形势。每周进行柑橘销售信息统计和调度。截至3月20日,全市完成砂糖橘销售31.16万吨,占总产量的99.7%;完成沃柑销售134.6万吨,占总产量的71.2%。
14.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完善,落实责任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工作规则,并2022年3月11日制定印发《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内容安排的通知》,对2022年全年局党组中心组具体学习作出安排,重点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等重要论述。2022年3月17日,组织召开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节团拜会上讲话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制定印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并抓好落实。2022年3月22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通报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部署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所属党组织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特别是指导督促市农机推广站党支部认真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1.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2年3月17日,党组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专题会,讨论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组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总结2021年工作情况,部署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月22日,组织召开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述职并部署2022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专题研究南宁水产良种场水产畜牧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问题。2月28日上午,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局务会,专题听取南宁水产良种场水产畜牧综合服务大楼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在南宁水产良种场补充完善水产畜牧综合服务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行政审批(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和文件资料后,尽快按有关程序向财政部门报批。综合服务大楼报批工作正在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中。
2.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局党组精心组织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2022年1月12日,局党组组织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专题会议,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部署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发生在本系统的顾章龙违纪违法案例和陆豪违纪案例。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紧密联系两个案例违纪违法事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局领导班子及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教训和警示,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
二是加强内控制度管理。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组织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回头看”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2022年3月1日,组织举办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业务培训班,邀请市财政局业务负责同志开展政策解读及业务要点培训,统一强化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内控管理的思想意识,扩充各级领导干部内控知识储备。2022年3月,制定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局属各单位紧紧围绕预算、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业务管理工作中的业务流程、风险环节、关键岗位设置等内容开展梳理,进一步梳理各单位内控制度,明确制度落实情况,为后续提升局属单位内控管理水平打好基础。
3.干部作风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反馈项目问题整改。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项目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参会,统一布置工作,明确整改要求。针对46个不合格项目,经全面核查,其中13个项目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该类项目属于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通过合格的项目,无需进行整改;其它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验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类型项目,该类项目均已通过县级发改、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验收(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合格验收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在后续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由于采取了现行的检查标准对往年项目开展检查,因此出现由于县级验收标准和市级检查标准不统一而出现多个项目不合格的情况。针对上述不合格项目,存在共性问题的统一由局机关通过完善后续项目管理机制进行整改,存在个性问题的逐一开展整改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2022年市本级乡村振兴全产业链提升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改革完善项目组织管理程序,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开展2022年项目储备及建设,明确项目实施条件、标准、目标,强化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农业项目管理机制。2022年2月起,组织开展2022年市本级乡村振兴全产业链提升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交叉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农业项目的监督管理。3月30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召开农业产业项目交叉检查工作视频动员会,指导部署交叉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4月11日至2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组建12个交叉检查组,开展实地交叉检查。目前,正在汇总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交叉检查报告,进一步梳理项目建设验收过程中存在问题,下一步,将根据项目检查情况开展实地抽查,并将交叉检查情况上报市纪委。
(三)党建工作不够扎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不足
1.对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
2021年12月2日经局机关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撤销市机耕队党支部,党员已转入机关退休第二党支部进行管理。下一步,将持续抓好退休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
2.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制定印发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2年1月,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局属单位负责人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分管单位负责人谈话。
3.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小。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精神,局党组于2022年1月12日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了专题学习,切实提高了认识,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把“党管干部”落实落细,推动干部管理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是稳步做好全局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在明确现有干部配备的基础上,反复摸底调查,综合考量干部的工作能力、专业背景、岗位匹配等情况,拟定了局系统科级干部轮岗方案,并分批次稳步实施。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20日期间。局二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对任现职超过10年的10名领导干部完成岗位调整的有5名,其中超过20年的5名领导干部3名已完成岗位调整,余下2名市管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安排。考虑干部所在单位的稳定性,对余下3名未进行轮岗的局属领导干部已列入下一步调整计划。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技术人才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对现有人员进行转基因岗位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学习农业转基因安全知识和交流转基因安全管理经验,利用转基因工作微信群组织学习了《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将广西大学转基因生物安全专家蔡中全教授的教学视频和课件在微信群内学习。利用微信工作群,将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点评、交流。
二是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技术人才配备计划。在制定全局人员配备计划时,将转基因人才的引进纳入计划。
三是争取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转基因人才引进的支持,逐步落实,改变目前农业转基因办公室没有专业人才的困状。
(四)党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在从严管理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对二层单位常态化干部监督教育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全市农业项目交叉检查。制定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市农业项目交叉检查计划,将于4月、11月分别对全市农业产业项目进行交叉检查,重点对我局农业项目实施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升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加强对局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农业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是健全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严的主基调,健全完善单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对二层单位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管理。
三是完善修订《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并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2年1月,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局属单位负责人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分管单位负责人谈话;机关科室(局属单位)领导与科室(单位)人员谈话,及时发现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生活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2.对二层单位干部情况了解不深入。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的学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日常管理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是加强对二层单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严的主基调,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制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二层单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信息,深入了解干部表现情况,及时发现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生活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3.干部考察不够深入,考察记录不完善、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的学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成员进一步加深了从严管理干部,打造优秀人才队伍的认识。
二是局组织人事干部重新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干部考察的各项规定。在2022年以来开展了两轮的干部晋升提拔工作,均在动议阶段认真开展前期分析研判,在考察阶段深入开展考核,新设计考察记录表,改进考察记录方式,详细全面反应考察对象情况,提高考察工作质量,很好地完成了选拔任用工作任务。
4.对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精神。局党组于2022年1月12日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了专题学习,切实提高了认识,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把“党管干部”落实落细,推动干部管理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是稳步做好全局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在明确现有干部配备的基础上,反复摸底调查,综合考量干部的工作能力、专业背景、岗位匹配等情况,拟定了局系统科级干部轮岗方案,并分批次稳步实施。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20日期间,局属单位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对任现职超过10年的8名领导干部完成岗位调整的有5名,其中超过20年的3名领导干部已完成岗位调整。考虑干部所在单位的稳定性,对余下3名未进行轮岗的领导干部已列入下一步调整计划。
5.违规借调人员清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通知>的通知》(南组通〔2019〕60号)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通知的精神内涵和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人员借调工作的领导。
二是严格执行南组通〔2019〕60号文件规定,按要求清退到期、超期借调和跟班学习人员,借调二层单位的25名同志已要求限期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深入推进整改落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南宁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任务,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等原著原文,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辅导读本,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教育,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一体学习理解、一体贯彻落实。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把党史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推动党的历史更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
(二)强化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和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牢机关政治属性,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开展对党忠诚教育经验交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不断提高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督查机制,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报告。自觉接受政治巡视巡察,对反馈问题进行真改实改、全改彻改。
(三)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意见》、市委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大力建设清廉机关。深化纪律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采取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履职。强化日常监督,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为完成好“十四五”农业农村各项目标任务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盯农业农村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源头治理,做到整改与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在整改中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落实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新开工建设26.1万亩高标准农田,推动粮食稳面积提产能。做优特色产业,打造乡村振兴“6+6”全产业链,加快建设中林·南宁、牧原、益豚、双汇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形成一批产值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抓紧抓实农业园区发展,年内新创建6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动“农业+深加工”,加快兴宁富凤、江南立腾等项目建设,打造宾阳古辣香米、武鸣林木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动“农业+旅游”,建设一批城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美丽休闲乡村;推动“农业+物流”,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新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集散市场,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农村电商。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中,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谋良策、出实招,着力提高农业质效和竞争力,激发“三农”发展内生动力,奋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4楼410室,邮政编码:******;电子邮箱:nywjgdw@163.com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5月30日
标签: 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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