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用(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2年第4期)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用(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2年第4期)
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向原登记机关主动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手续,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诸暨民意针织有限公司所属5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1)予以公告停用,对浙江大壹云仓物流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所属7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2)予以公告注销,现予以公示。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得违规使用已经停用、注销的特种设备,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如有异议,请相关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我局反映或说明。联系人:朱畅,联系电话:0575-********。
特此公告!
附件:1.停用清单.pdf
2.注销清单.pdf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标签: 分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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