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与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供水水源所略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的公告
关于邀请参与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供水水源所略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的公告
由我单位实施的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供水水源所略水库扩容工程正在实施中,我单位拟对该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进行邀请报名参与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请人
邀请人(项目业主)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二、项目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特征指标
所略水库坐落在灵歧河支流坤屯河上,在坤屯屯上游 600m 河段处,距离巴马县城 33km,现状是一座具有发电、供水、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的 中型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 110.7km2,多年平均降雨量 1560mm,水库坝址多年平均流量 2.88m3/s,现状水库总库容 3655 万 m3,经全长约 18.7km 的有压及无压输水系统,从灵歧河往盘阳河跨流域引水, 利用水头落差342m,建坝后 4 座梯级水电站,电站总装机*****kW。所略水库大坝现状正常水位为 580.0m,设计洪水标准为 50 年一遇洪水(P=2%),下泄流量824m3/s,相应库水位 584.17m;校核洪水标准为 500 年一遇洪水(P=0.2%),下泄流量 1371m3/s,相应库水位 585.61m。
《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中明确 提出规划建设巴马县所略水库扩容工程,工程任务以县城区供水和发电为 主,保障供水优先,结合灌溉等综合利用,将所略水库扩容工程作为巴马 县城区居民及输水管道沿线群众主要饮用水水源工程。所略水库扩容工程建设方案将正常蓄水位抬高 1.0m 至 581.00m,当入库洪水流量较小时,部分开启闸门,保持库水位在 581.0m 不变,当入库洪水流量大于 405m3/s 时,全部开启闸门,溢流堰自由畅泄,汛期洪水位较扩容前变化较小。
(二)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及移民投资
根据《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供水水源所略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题报告》,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如下:
(1)水库淹没区实物:工程水库淹没涉及巴马县所略乡及那社乡,共 1 个县 2 个乡(镇)2 个村民委 18 个村民小组。库区淹没总面积 86.44 亩,林地 75.94 亩、水域 10.5 亩,淹没涉及其它项目有屯级公路 80m。
(2)枢纽工程建设区实物:大坝枢纽工程建设区征地主要为上坝道路建设、坝区边坡支护用地及库区污水处理湿地的征地,总征地面积 215.88亩,其中:永久征地 71.63 亩(包括耕地地 6.7 亩、林地 64.93 亩);临时征 地 144.25 亩(包括耕地 12.65 亩、林地 131.60 亩)。
(3)输水管线区实物:输水管线建设区涉及巴马县所略乡、燕洞镇及巴马镇共 3 个乡镇 5 村民委,农业用地总面积 265.25 亩,其中耕地 122.80亩,林地 142.45 亩。永久征收土地面积 2.80 亩,其中耕地1.28 亩,林地1.52 亩;临时征用土地 262.45 亩,其中耕地 121.52 亩,林地 140.93 亩。
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估算总投资为2517.72万元。其中:水库淹没补偿投资为952.9万元,枢纽工程建设区补偿投资为1051.54万元,输水管线区建设征地补偿投资为513.28万元。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内容是依据国家有关工程移民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移民规划等文件、工程移民安置协议和工程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合同,对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供水水源所略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题报告中,建设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的工作进度、质量、补偿资金的兑付和使用情况、专项设施征迁改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以及被征迁安置人员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协助委托方审核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单位提交的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2、对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监督,并提出监督评估意见;
3、对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规划设计变更提出监督评估意见;
4、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单位严格按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对移民安置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5、参与移民安置项目质量问题处理;
6、参与移民安置专业项目的验收工作;
7、对移民安置质量提出监督评估意见;
8、跟踪检查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督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单位按照批复的概算和年度投资计划合理使用资金;
9、协助委托方对移民安置预备费的使用提出意见;
10、协助委托方审核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单位报送的移民安置年度计划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统计报表;
11、对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效果提出监督评估意见;
12、建立移民安置前的生产生活水平本底资料;
13、跟踪监测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
14、跟踪监测移民安置后的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情况;
15、对移民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报委托方。
(二)服务要求:服务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程要求,并通过移民安置验收,具体要求在确定服务单位后在委托合同中另约定。
五、确定服务单位方式
确定服务单位方式:会议商定;
报价方式:报名的服务单位填写报价清单(附件2,密封);
评定方式:报价最低单位为最终选定的服务单位;
评定机构: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议标工作小组。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的服务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资质,并具有相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工作业绩。
七、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服务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到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办公楼四楼工管站报名(周末不接受资料),报名须提供如下资料: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授权书原件;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原件);6.报名表(附件1);⒎报价单(附件2密封)。以上7项材料均需提供,缺少任一项均视为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不接受报名资料。被确定为服务单位后,需提供所有原件核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邀请报名的公告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37*****508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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