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钢轮振动压路机等11台设备-JWZC[2022]021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等11台设备-JWZC[2022]021
项目编号 | JWZC[2022]021 | ||
项目名称 |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等11台设备 | ||
出让方全称 | 山东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
挂牌期限 | 2022.6.2—2022.6.16 | ||
主 要 | 评估值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3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新评报字(2022)第0102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山东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决议(2022年05月16日)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关于对汇通公司双钢轮振动压路机等11台设备挂牌处置的批复(济城建发[2022]30号)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所在地 |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小白庄村汇通沥青搅拌站院内 | ||
标的简介 | 本次处置的标的资产为双钢轮振动压路机等11台设备,合计原值*******元,合计净值******元,2020年至今闲置状态。挂牌价格******元。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以上标的整体打包一并转让,不单独处置,其他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2)第0102号。 资产勘查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3*****156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缴纳购买保证金12万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产生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需一次性支付价款后,方可对设备进行迁移、拆解、倒运、运输等工作,在此期间产生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迁移、拆解、倒运、运输、现场清理工作。 | ||
特别事项披露 | 本次转让标的价格为非含税价格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转让信息。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银行户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银行账号:451*****135122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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