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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XW******-02Z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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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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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上乘庵路等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以关于上乘庵路等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玄建字[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百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87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7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87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7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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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西起塘坊桥路,东至规划一路,北起长江路,南至青石街。 |
2.1.2 工程规模: 1.塘坊桥路,北起现状长江路,南至规划上乘庵路,长约81米,道路红线标准路幅宽度为13米;2.上乘庵路,西起现状塘坊桥路,东至规划一路,长约187米,道路红线标准路幅宽度为10-13米;3.规划一路,北起规划上乘庵路,南至规划二路,长约55米,道路红线标准路幅宽度为11米;4.规划二路,西起规划三路,东至规划一路,长约107米,道路红线标准路幅宽度为7-11米;5.规划三路,北起规划二路,南至现状青石街,长约43米,道路红线标准路幅宽度为7米;6.规划四路,北起规划二路,南至现状青石街,长约51米,道路红线标准路幅宽度为11米。本工程中糖坊桥路、上乘庵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等均为城市支路,道路设计速度为20km/h。 |
2.1.3 合同估算价: 290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7月10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7月30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2月07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设计内容: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承包人须严格按照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进行设计,事先做好专业内部平衡调整,提出节约投资的措施,必须将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之内。主要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建安费中相关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迁改军用光缆、迁改通信管线等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并按要求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行政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2)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迁改军用光缆、迁改通信管线等施工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内容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文件、项目移交、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9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9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9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时间及建安费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备注: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2)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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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1)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及建安费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75%。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2月至- 2022年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①有违法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不得为退休人员。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9)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包含但不限于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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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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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8分)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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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 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9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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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组成员(满分1.6分)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4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4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正高级)工程师级职称的得0.3分;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0.6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6分)3)造价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6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4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2019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0 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0 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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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7-05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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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项目总工期暂定15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本工程阶段性施工完工后,招标人可能通知暂停本工程部分或全部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停工、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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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百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科技金融园B5幢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 |
邮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殷雷 | 联 系 人:蒋青 |
电话:138*****266 | 电 话:025-********、150*****296 |
传真:/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