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肉联加工厂(一期)屠宰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肉联加工厂(一期)屠宰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肉联加工厂项目(一期)屠宰设备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1]A******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屠宰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肉联加工厂项目(一期)屠宰设备工程(重新招标);
2.2. 招标项目规模:造价为600.1620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主要货物(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肉联加工厂项目(一期)屠宰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安装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地块北侧为楼仔路,地块东侧为新湖路,地块西侧为翠园北路,地块南侧为规划道路;
2.6. 质量要求:设备能够满足100头/小时~200头/小时的生产能力(生产线产能可调节,调节范围最小100头/小时,最大200头/小时),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交付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根据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7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日历天内将主要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在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提交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厂商,并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应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2020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第四季度的纳税证明材料,2021年第四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制造厂商为主办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若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家的,其中制造厂商为一家企业,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一家企业。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有关工作的成员;
3.4.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免费预览招标文件,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的请于2022年6月2日14时30分至2022年6月10日23时59分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ptggzy.pingtan.gov.cn//zygg/1111.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未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开标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③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回执单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核验。
7.3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参与本招标项目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实名登记,自觉配合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福建八闽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和体温测量。如因不符合相关防疫规定导致未能参与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后果自理。
7.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包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6#楼16层,邮编:******;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邮编:******;
电话:0591-********, 传真:/;
联系人:廖木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平潭自贸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平潭金井湾支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
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05室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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