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东部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及建设规划招标公告
二道区东部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及建设规划招标公告
一.项目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东部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及建设规划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项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部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及建设规划项目;
2.2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
2.3 项目概况及内容:按照长春市已经完成的总规、控规的规划要求,结合《长春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有关政策要求,以城镇规划强制内容为基础,以产业布局为重心规划设计我区东部区域。
英俊镇。区域依照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8月出台的《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本着“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的理念,充分依托产业、信息、基础设施等优势,通过实施“一业三区”战略,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休闲商务两大主导产业,着力发展文化创意、新兴金融与科技服务、房地产与社会服务等产业,着力打造长石工业走廊,实现产业互动,双拉动。
物流开发区、长青街道。区域推进两个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步伐。物流区域按照《长春市物流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产业基地型物流、城市配送型物流、区域转运型物流、国际型物流、批发市场型物流”五大发展方向规定的内容进行布局。具体到以满足电子商务、网购直销和生活消费需求发展现代物流;商务商贸物流合一。长青街道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布局商业综合体,同时打造东新开河周边产业带。
2.4 项目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
2.5 项目设计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3.2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供应商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3 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4供应商须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6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6)供应商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11月 19 长春市二道区东部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及建设规划项目投标文件”字样。日 13 时 30 分、地点长春海航名门酒店4楼会议室。投标文件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司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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