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及产业提升配套工程监理

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及产业提升配套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及产业提升配套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2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1299.99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段(包)编号:A320*****010138*****001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及产业提升配套工程监理一标段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经开区、净月区和二道区

总投资(万元):1299.99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7月0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10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10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及产业提升配套工程监理一标段

项目编号:DFHT2022-0506-FW1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及产业提升配套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自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及产业提升配套工程监理一标段(DFHT2022-0506- FW14-(1))

2.2建设规模:洋浦大街至大顶子沟桥东,主线全长约6.3km,主要包含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和采空区治理工程。其中,市政工程包含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绿化、照明,新建道路面积约******㎡,新建桥梁面积约*****㎡,新建雨水管线长约13.2km,新建污水管线长约1.1km等。公路工程主要包含一座跨线桥和一条临时保通导改道路,新建桥梁面积约8020㎡,临时保通导改道路长度约1.0km。水利工程主要为东新开河治理,河道长约0.64km。采空区治理工程采用点注式注浆方案,治理面积约*****㎡。

2.3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最高投标限价:1299.9991万元;

2.5建设地点: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

2.6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监理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公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其他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10人(排水、道路专业各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人,公路相关专业2人,水利相关专业2人);监理员8人(市政专业监理员4人,排水、道路专业各2人)。

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水利、公路企业人员除外);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水利、公路类似业绩无须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背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水利、公路企业除外)。

3.1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

街-雾开河大街)及产业提升配套工程监理共划分三个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按照监理一至三标段的顺序进行开评标、按照标段在先的原则,若投标人在监理一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第二、三标段正常参与评标,但取消在第二、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后续排名投标人依次递补。若投标人在监理二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第三标段正常参与评标,但取消在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后续排名投标人依次递补。

若投标人在监理第一、二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监理第三标段正常参与评标,但不再具备参加第三标段随机抽取资格,第三标段具备随机抽取资格的投标人在综合评定前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产生(在监理第一、二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6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1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锁;(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4日9时30分,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采用腾讯QQ软件直播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QQ软件,加入腾讯QQ群(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QQ群号),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 系 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李伟新

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建设 配套工程 双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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