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宣传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宣传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公安局委托,就宣传设备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 询价项目编号 :CAXJCG[2014]-15 号

2. 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自行下载查看!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1)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4年11月 7日09:3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

5.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请投标人于2014年 11月6日16:00时前将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

交付方式:以电汇的形式交纳(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得使用现金,并在银行票据汇款用途栏里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标项(若有),保证金交纳后,请凭银行的受理回单及时到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农业银行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在开标时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未按规定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

联系人:钱小姐。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 年11月7日09:30(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收。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1月7日 09:30时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8.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ajyzx.org.cn:8080/chunanweb/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招标信息http://www.qdh.gov.cn/index.htm)。

9、业务咨询:

(1)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

联系人: 王素婷 徐丽萍 联系电话:****-********

传真:****-********

(2)淳安县公安局联系人:刘年华

电话:****-********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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