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14]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建宁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建宁县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建宁县中山北路10号(建宁县医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23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工程结算价按建宁县城投公司的预算审核书结合中标下浮率为计价依据,工程量按实结算; 2.4.工期要求:8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应当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按闽建筑[2013]41号文件执行,内容如下: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8日至 2014 年11月1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相关资料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2.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投标文件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则在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进入投标文件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投标文件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进入投标文件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即为备选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用途;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7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先后顺序先依次抽取对应球号。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再抽取对应球号后将投标文件及对应球号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签到并签字确认各投标人的对应球号。 8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建宁县医院 地址: 建宁县濉溪镇中山北路10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9*****6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123号美灵大厦六楼 邮编: 365000 电话: ****-*******、185*****755 传真: ****-******* 联系人:周工、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开户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54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