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区招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台州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区招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就台州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区招租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1)本次招标项目为台州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区招租项目(非政府采购)。
(2)项目编号:JJLQF2022-030
(3)采购内容:出租场地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299号,见下图红线区域,可使用面积约1500平方米,一层433平方米、二层636平方米、三层511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4)本次招标年租金(不含免租期)报价设置底价,年租金报价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第1年为免租期,第2年至第5年年租金按中标年租金不变,第6年至第9年,每年的租金按中标年租金上浮3%计取,即第6年至第9年的年租金=中标人年租金×(1+3%)。
(5)用途限定:用于餐饮服务,且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租方在从事相关行业前须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出租场所基本情况并依法取得相关证照。
(6)采购方式:分散委托,公开招标。
(7)标段:一个标段。
(8)定标方式:价高者得,即以最高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保留价:本项目设置保留价,保留价由出租方在开标会现场开启标书前制定并密封,在唱标结束后公布,投标人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低于保留价的,本项目招标失败。
(10)租金缴纳金额与时间:
1、租金实行一年一付(不含免租期),在免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第2年的租金,其他年度的租金须在每年开始使用的一个月前付清,逾期加收每天5‰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造成的其他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限为9年(含免租期1年),不包含装修期,租赁期限自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承租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以2种形式存续:①部分履约保证金用于承租方购买餐饮厨房设备、餐具、餐桌及餐饮配套设施,具体购买设备设施清单由承租方提供并由出租方确认为准,按实确认购买金额,购买金额最高为履约保证金的90%,超出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支付承担;②除购买餐饮厨房设备、餐具、餐桌及餐饮配套设施以外的,剩余部分由出租方保管。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向承租方退还第②种形式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第①种形式购买的设施设备归采购人所有。
(11)其他相关约定
1、根据承租方提供的餐饮装修风格,出租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设计,设计成果经承租方确认,再由出租方组织招标、施工(含燃气管道、污水处理池等),本项目建设所需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累计投入上限为人民币275万元(含税价),工程施工过程或工程审定结算投资金额若有超出出租方投入上限,超出部分100%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支付),涉及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资质等相关报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与出租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公共物业管理费:涉及租赁物需缴纳的卫生费、排污费等一切公共物业管理费用,承租方应及时予以缴纳。
3、水电费用承担:租赁期间(含免租期)租赁物所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承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结算费用按照路桥区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跟餐饮服务业同期结算单价,线损按照10%计算,由承租方按实按月向出租方缴纳。
4、配套停车位位于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参照客运中心物业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必须按消防、公安部门的要求进行消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保险、经济责任。
6、非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或者解除时,利用履约保证金(第①种形式)购买的餐饮厨房设备、餐具、餐桌及餐饮配套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履约保证金(第②种形式)除用以抵充本合同中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在租赁解除后或者租期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或者结束时,履约保证金(含第①、②种形式)不予退还,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在承租期间,如需改善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征得出租方同意;该附属设施、设备拆除物归出租方所有,改善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在租赁关系终止(包括不管何因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租赁物上改善的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承租方不得私自存放危害房屋安全的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违法物品,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切断水、电,并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承租方禁止有以下行为:(1)建造永久性构筑物;(2)擅自转让、转租他人使用;(3)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房屋结构。
10、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租赁权用作抵押。承租方自负盈亏及消防、食品等一切安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含免租期),若发生二次或多次装修产生费用,则由承租方100%自行出资负责。
(12)免责条款:
如因出租方拆迁或其他政策性原因不允许房屋继续出租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退出,截止书面告知退出日起退还本年剩余租金(剩余租金=本年租金×本年剩余日历天/365)、履约保证金(第②种形式),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其它损失费用。若只是部分无法租赁(没有对建筑物的使用造成较大影响的),根据变化后实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变化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金额计算应付租金,出租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公布为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投标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址、方式: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节假日不受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花鸟巷238号(路桥区妇幼保健所往南约100米)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售价:完成报名后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500元/份(报名时提交)。
五、报名、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①以企业形式报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以其他组织形式报名的须提供:该单位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自然人形式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本次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取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租赁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十、其他事项: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出租方):台州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周先生联系电话:0576-********、0576-********
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677(购买标书、报名)
联系人:任宇生 联系电话:137*****226
二○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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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餐饮服务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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