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东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公园游乐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杏东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公园游乐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杏东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公园游乐设施设备)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委托,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HZT[GK]*******、杏东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公园游乐设施设备)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杏东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公园游乐设施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23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T[GK]*******
项目名称:杏东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公园游乐设施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一般游乐场设备 | 公园游乐设施设备 | 1(项) | 否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4条的要求及第七章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信用记录查询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2)明细:资格承诺函(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描述: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四、“其他事项”中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明细:补充说明描述:投标人若选择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但尚未完成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 1。4.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5.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6.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02 16:07至2022-06-18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6-23 13: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9层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七层0702号房
联系方式:133*****950,厦门分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B单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云
电 话:133*****950,厦门分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B单元。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06-0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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