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招标公告
食品安全抽检招标公告
磋商邀请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食品安全抽检”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及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抽检(本项目名称以此为准)
二、项目编号:华政采〔2022〕20号(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00元)。
四、项目概况: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含食品)或食品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CMAF)。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2年6月3日00时00分至2022年6月10日23时59分;
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响应)管理,在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注:供应商必须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获取采购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V1.0(1)”,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获取的采购文件需为GAZF格式。
特别提醒:1、本项目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及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须在以上两个网站分别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未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文件丢失、损坏而无法制作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0元。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响应文件递交
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经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平台中,交易平台将向上传提交成功的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未成功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磋商。
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6月16日9:30-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凭制作响应文件所用的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除因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解密外,否则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无效响应处理。除响应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九、电子化交易
本次采购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发出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及最终报价等环节均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及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书登录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启响应文件、磋商过程、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数据信息来源等信息,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项目电子档案。
十、开启磋商
时间:2022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华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本项目供应商参与磋商、澄清(如有)和最终报价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达磋商现场。供应商在磋商开启后需登录投标系统,在通知消息中收到在线磋商、在线澄清的通知消息时,供应商需及时在系统中按规定进行在线回复。供应商需要在本项目的项目流程中,点击“在线磋商”、“澄清回复”菜单,在未回复中找到磋商小组发起的磋商/澄清记录,点击回复按钮,回复之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操作(即完成签章并签章提交),提示提交成功则完成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进行澄清回复或磋商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澄清或磋商,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请参考“广安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操作。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且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系统中收到“开启报价”的提醒消息后,在“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报价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项目流程页面点击“网上报价”按钮,在网上报价页面点击“新增报价”按钮,供应商需要填写报价总价以及上传报价表文件(须进行电子签章),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撤回。
注:供应商在系统显示的限定时间内上传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表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限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报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价或者报价不符合要求。此为递交二次或最终报价表的唯一方式。
十一、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单位: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华蓥市红星四路82号
联 系 人:李玲
联系电话:185*****52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华蓥市新华大道四段(华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
磋商文件联系人:赵先生、邓女士;联系电话:0826-*******、*******
开评标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26-*******;
质疑受理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0826-*******
成交通知书领取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26-*******
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等)联系 联系电话:0826-*******。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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