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物品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物品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了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提高公众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履行回收义务,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农业种植主体及农药经营者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提升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意识与水平,推动农药减量增效,保持农药使用量负增长,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拟以询价形式采购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物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采购项目名称
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物品采购项目
二、询价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张) |
1 | 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干胶宣传画 | 不压塑彩色纸,尺寸0.6m*0.8m | 3000 |
2 | 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三折页宣传纸 | 不压塑A4彩色宣传纸 | 20000 |
3 |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一)不干胶宣传画 | 不压塑彩色纸,尺寸0.6m*0.8m | 3000 |
4 |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二)不干胶宣传画 | 不压塑彩色纸,尺寸0.6m*0.8m | 3000 |
5 |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三折页宣传纸 | 不压塑A4彩色宣传纸 |
三、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预算价:贰万捌仟元整(¥*****元),高于本次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2.所有宣传物品必须配送到位,具体见配送清单(附件1: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物品配送地址清单)。
四、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人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按要求填写报价单(附件2: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物品采购项目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此报价包含材料、制作、运费、税费、保质期内的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单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以上各项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报价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莆田市农业农村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
我局将以符合采购需求且最低报价的企业作为成交供应商(以电话通知为准), 报价一经认可,视为响应本询价公告中的全部要求,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成交供应商如因报价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项目、不签订合同,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处理,该中标企业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六、货物交付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供应商要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七、付款方式
宣传物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全款。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单位于6月10日下午6:00前将以上要求报价文件(须密封后加盖公章)邮寄或递交到莆田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接收。
邮寄或递交地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266号208室);联系人:陈益鹤联系电话:139*****119。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1: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物品配送地址清单
附件2: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物品采购项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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