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5年三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2025年三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2025年三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年-2025年三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2022年-2025年三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
2.2 项目地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以下简称三号线)车站及区间隧道、4个派出所(湾华派出所、北滘派出所、狮山派出所、逢沙派出所),1个地铁分局指挥中心(佛山市地铁公安分局)等(狮山站-科技学院站区间、南海大学城站、科技学院站及顺德学院站-顺德客运港站区间、顺德客运港站除外)。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佛山地铁公安通信专业设备设施维修规程及招标人要求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以下简称三号线)及区间隧道、4个派出所(湾华派出所、北滘派出所、狮山派出所、逢沙派出所),1个地铁分局指挥中心(佛山市地铁公安分局)等范围内的公安通信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计划:本项目维保工期共3年,合计1096日历天。本项目根据建设进度分阶段进场,其中:
第一阶段工期:首通段暂定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共12个月,具体时间及具体维保范围以招标人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工期:全线暂定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36个月,具体时间及具体维保范围以招标人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
分段开通的站点,维护保养开始时间,需根据线路工筹计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截止时间与其他站点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631,594.00元整(其中总价包干部分招标控制价为4,427,241.00元,单价包干部分招标控制价为2,204,353.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公安通信或专用通信或无线通信或公众民用通信或监控设备维修维保、建设或安装项目)的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1本项目采用 网上购标 方式接受投标登记。具体操作方法:
(1)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debidding.com)登录交易平台【如未在我司网站注册过的投标人,请先参照“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注册指南”的指引登记注册】,选择需要报名的标段,填写相关购标信息(详见“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购买招标文件及下载发票指南”)。
(2)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在线电子支付购标(微信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我司将以电子发票的形式开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网上注册及购标相关疑问可咨询我司电子商务部,客服电话:400-172-5858 。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6月2日17时00分起至2022年6月10日17时00分止。
5.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无需购买CA证书。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6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6月30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楼03单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楼02单元
邮编: ******
联系人: 邓工电话: 0757-********、0757-********
传真: 0757-********电子邮箱:gdmeetcfs@126.com
2022年6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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