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五龙2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一期)景观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点军五龙2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一期)景观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点军五龙2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7-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市更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一期)景观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点军五龙2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一期)绿化面积约*****㎡。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五龙路。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①设计工期:方案设计成果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经发包方审核通过后20天内完成深化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与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工期一致。

②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点军五龙2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一期)景观绿化的全过程设计和施工,景观方案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期间景观图纸优化、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

②施工招标范围:苗木绿化、小区道路、消防通道及登高面、硬质铺装、休憩广场、水景、景墙、雕塑、小品、景观配套照明、景观水电、标识标牌、围墙、挡墙、大门等,具体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2.5质量目标:

①设计质量承诺: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承诺: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合格标准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合格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6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应具备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的人员。)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市政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技术负责人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2年2月至4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园林绿化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100分。)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且本项目的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供应商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供应商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62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城市更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

联系人:任朝霞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8040

时间: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设计施工 景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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