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的广告宣传机构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的广告宣传机构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广告宣传机构的公告

为使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清楚掌握本村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做好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2〕387 号)的要求,我局现向社会选聘1家有资质的广告宣传单位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

二、选聘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

全县范围内宣传我县“三调”成果村情宣传工作,宣传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政策;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宣传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十条措施政策等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宣传方式为:宣传条幅、各行政村“三调”成果现状图、“三调”成果宣传折页小册。其中:宣传条幅:6米宣传条幅527条(村委会61条,村小组466条);各行政村“三调”成果现状图:61张0.8米×1.2米现状图(61个行政村各1张);“三调”成果宣传折页小册*****本(61个村委会各20本,466个村小组各50本)。

四、报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有承担我县相关宣传标牌制作和宣传横幅的单位优先。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需携带报名材料:1.报价函(报价单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2.“三合一证”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接受报名和增补材料。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8日(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中路园林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情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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