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原银厂乡政府至呷溜河电站及银厂分路至庄子村委员会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西昌市原银厂乡政府至呷溜河电站及银厂分路至庄子村委员会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西昌市原银厂乡政府至呷溜河电站及银厂分路至庄子村委员会道路建设项目 (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06-02 16: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昌市原银厂乡政府至呷溜河电站及银厂分路至庄子村委员会道路建设项目 (第二次)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经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西发改经信审批[2021]32号 (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21年西昌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经信审批[2021]3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昌市巴汝镇马鹿村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农村道路建设,对两条道路进行改造,道路全长约9.6Km。其中:路线1起点接原银厂乡通乡路,止于呷溜河三级电站,全长8.4Km,路基宽度3.5m,路面宽度3.5m;路线2起点接原银厂乡通乡路,终点接庄子村,全长1.2Km,路基宽度4m,路面宽度4m。 ;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的施工 ;

2.4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 22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

2.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8 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0-3)年已完成不少于 / (0-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类似项目是指: / 。(已完成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3.2 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1名,须为本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建造师,专业: 公路工程 ,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有关注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须为本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公路工程 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03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2年06月08日 23时59分 (不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4.2 招标文件获取不收取费用。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 5 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和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巴汝乡大桥村1组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83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成华区天祥街59号1幢1单元3楼2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06月0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员会道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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