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城市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移动除霾车)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宁晋县城市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移动除霾车)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城市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移动除霾车)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移动除霾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宁晋县城市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移动除霾车)项目2.1.2招标编号:GCZB********.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4交货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2.1.5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2.1.6最高限价:*******.00(高于或等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05 00:00:002022-03-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25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ningjin.okzhaobiao.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晟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晋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兰溪谷小区1号楼2单元2002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王永涛联系人:赵丁
电话:0319-*******电话:0319-*******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sgzb@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支行
帐号:/帐号:311*****6010901

标签: 系统工程 空气净化 除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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