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南宁东餐饮加工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静压管桩专业分包招标计划任务-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南宁东餐饮加工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静压管桩专业分包招标计划任务-
静压管桩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南宁东餐饮加工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拟对以下分项工程进行分包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广西南宁火车站站南东路北路
工程造价:5072.60万元
建筑规模:地块用地面积为*****.18㎡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4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2年6月4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 工程范围 | 备注 |
静压管桩专业分包合同 | 本项目静压管桩工程为PHC-AB500(125)-C80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共约364根桩(最终以实际施工数量为准)。按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完成静压桩施工内容,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合同含税暂定总价的30%,即(******.00)。
施工期间,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开具每月施工任务单,每完成一个单体的静压桩且施工技术验收等资料完善经相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根据任务单工程量,在甲方收到项目发包人支付本分包合同项下工程内容的工程款后,按实收工程款占应收工程款的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进度款。 全部桩基完成后,桩基工程经过检测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移交完善的全套一式贰份(原件和复印件)桩基竣工验收资料,在10天内将决算书交甲方进行审核,待甲方与项目发包人进行结算且发包人支付完毕甲方工程款后,甲方再按审定的结算总造价向分包人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4%,余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保修期壹年满后无息付清给乙方。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采取银行对公转账或其他融资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支付工程款。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总承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忠波
电话:134*****935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总承包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
标签: 南宁东餐饮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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