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方案及其成套设备和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方案及其成套设备和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现就河池市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方案及其成套设备和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方案及其成套设备和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XZCHC2014-G1-0053-Z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投标人完成对本项目污泥处理好氧发酵工艺方案(项目规模为近期日处理污泥20吨(含80%水分),远期达到日处理污泥40吨)的设计,并按照设计的工艺方案提供污泥处理工程成套设备及附属设备和相关服务,最终配合设计院完成整体工程的全部设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设备生产制造加工能力(以营业执照资质范围为准),并在五年内(200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规模不小于20吨/日的市政污泥好氧发酵工程提供过关键工艺设备。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无亏损,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以下材料原件在截标前须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材料原件由评审专家核查,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按无效标处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社保的相关证明)、近五年来(200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为规模不小于20吨/日的市政污泥好氧发酵工程提供过关键工艺设备合同、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书,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
八、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 17 日10时00分整;
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九、投标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吴 工 电话/传真:****-*******
十、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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