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招标公告

锅炉招标公告






南航新疆分公司锅炉公开竞价公告

南航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锅炉进行公开竞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锅炉。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套)

单价限价(元,含税,税率13%)

备注

1

出勤楼锅炉

1套

******

单价限价包含原有设备(含基础)及隔墙拆除、安装、设备达到验收合格可正常使用状态的所有费用

2

飞行员公寓锅炉

1套

******

合计


2套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 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3、本项目成交价包括原有设备(含基础)及隔墙拆除、新产品供货、提供配套设备、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以及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竞价人应自行考虑并增加系统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竞价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竞价人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竞价人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6 交货地点及服务期限:安装地点为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南航新疆分公司出勤楼、飞行员公寓,收到采购人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竞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供应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及2021年5月至竞价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18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童先生,0991-*******

EMAIL:tongjianwei@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系统)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后勤保障部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0991-*******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新疆分公司企管部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企管部

联 系 人:曾先生、闫先生

联系电话:0991-*******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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