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14-11-05 13:03:21
开标时间:2014-11-26 09:30:00采购目录:信息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14-C131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撰写人:静安区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静安区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活动,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 编号:2014-C131

二、 招标项目 静安区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工程建设

三、 招标内容:

1、线上企业服务平台

2、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平台

3、优化网站工作管理平台

4、并联审批平台

5、企业库

6、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库

7、系统对接

8、硬件设备:

(1)自助服务终端 数量:2套

(2)高速扫描仪 数量:4台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投标人须具备软件CMMI认证3级以上证资质证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复印件)

5、需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须上海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不是会员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

8、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企业三证”:包括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提供CMMI3及以上认证资质证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复印件);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打印会员供应商),提供采购会员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

6、 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从新开具证明)

六、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供应商可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 11月 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持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下述地点报名。

2、报名地点:西康路658弄5号二楼

3、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 月5日上午16:00时止(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 月26日上午09:30时止(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4年11 月26 日上午09:30时止(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康路658弄5号四楼会议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康路658弄5号二楼

电 话:**************** 传真:********

联系人:陆老师,胡世暘

采购方: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胶州路58号

联系人:成玮昕

电 话:********

注:1、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可领取招标文件,请自带好U盘(以备复制文件)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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