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青原镇本东屯经济合作社12亩旱田公开发包
宝清县青原镇本东屯经济合作社12亩旱田公开发包
根据《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民主议事规则和程序,经宝清县青原镇本东屯经济合作社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宝清县青原镇本东屯经济合作社12亩机动地公开发包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动地面积:12亩(共1块地)
二、承包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年
三、公告期限7天(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4日)
四、承包要求:承包方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营方式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用途。
联系方式:130*****597联系人: 赵勤坤
宝清县青原镇本东屯经济合作社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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