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贺兰县城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修招标公告
综合执法局贺兰县城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县城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贺兰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6日10: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5号楼1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5号楼105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867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兰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樊旭升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5号楼1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窈151*****867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贺兰县城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Y2022-0601
项目名称:贺兰县城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一标段 | 贺兰县城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修项目一标段(照明设施) | 1 | 1年 |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拆起并铺设道砖,拆除并恢复砼垫层,开挖电缆沟槽,砌筑电缆井,安装预制砼路灯基座,电缆头制作,租用吊车、板车等搬运吊装路灯,补立路灯杆、更换公园广场景观灯、四轮车拉用工具、转运材料及清运垃圾、机械进场等。 |
二标段 | 贺兰县城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修项目二标段(市政路面以及道牙) | 1 | 1年 |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机械开挖维修破损塌陷沥青路面,新做雨水井管道、新砌筑雨水井、维修塌陷下水井、雨水井,更换下水井、雨水井盖进圈,清运垃圾、垃圾外运、大型机械进场等。 |
三标段 | 贺兰县城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修项目三标段(人行道砖、树框等) | 1 | 1年 |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行道破损面包砖维修更换,大面积老旧人行道改造,盲道的规范设置,树池更换维修(大理石四件套)、道牙更换维修(大理石)、维修检查井、垃圾清运、垃圾外运、机械进场等。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财(采)发〔2014〕1057 号】及《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 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投标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提供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7)通过“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 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10 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请投标单位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本公告资格要求项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原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报名合格后,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5号楼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5号楼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地址:贺兰县
联系方式:樊旭升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5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李窈151*****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窈
电 话: 151*****867
标签: 政基础设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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