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室外LED门楣显示屏采购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室外LED门楣显示屏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室外LED门楣显示屏采购项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室外LED门楣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GMGITC-JL-******)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吉林省分行室外LED门楣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有效期:2年
中标人数量:选取不超过3家中标供应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报价包括货物、技术、设计、制造交货、运输、组装、安装工程、保险、技术服务、培训服务、售后维保服务、规定的备品、税费等的全部责任、义务等,以人民币报价,超过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无效。
品目 | 产品 | 报价上限(不含税) | 权重% |
1 | P10单色户外LED显示屏 | 3500元/平方米 | 85 |
联网控制卡 | 400元/个 | 4 | |
低温电源 | 300元/个 | 3 | |
显示模组 | 200元/个 | 8 |
品目 | 产品 | 报价上限(不含税) | 权重% |
1 | P10单色户外LED显示屏 | 3500元/平方米 | 85 |
联网控制卡 | 400元/个 | 4 | |
低温电源 | 300元/个 | 3 | |
显示模组 | 200元/个 | 8 |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二)资质认证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LED显示屏的生产商或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三)业绩案例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承接银行营业网点室外LED门楣(单色)业绩2个。
(四)公司财务状况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投标现场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每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业绩要求: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服务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生产商授权委托书(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
(6)2019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联系人:谢龙天、简宇华、王丽萍 电话:0431-********邮件:guoyijilin2@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2年6月17日16:00前发送至guoyijilin2@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六、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6月28日13时3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免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网站)、《》(会员制)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邮编:******
联 系 人:谢龙天、简宇华、王丽萍
电话:0431-********
电子函件:guoyijilin2@163.com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附件
原厂商授权函
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我们(原厂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产品制造厂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原厂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针对本项目代表我方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唯一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有关事宜,代表我方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以招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招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义务。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授权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 出具授权书的原厂商名称:
授权代理人姓名 (签字)授权代理人姓名 (签字)
职务和部门 职务和部门
公章: 公章:
注:
1.如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则无需此授权函;
2.如招标文件未要求原厂商唯一授权,则授权函中无需“唯一”二字。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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