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第二中学新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巢湖市第二中学新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为引进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师生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经营学校食堂。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述

1.食堂情况

学校食堂位于校园北部,建筑面积*****平方米,可同时容纳2000人就餐。

2.食堂设施、设备情况

学生食堂、教职工餐厅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主副食仓库基本齐全,配备了蒸饭设备、燃气灶具等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相应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3.学校师生情况

(1)教职工人数330人左右。

(2)学生人数:3000多人,住校生2000人左右。

二、招标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投标人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餐饮企业的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证照。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受到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经营管理与规定

1.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省、市政府教育、食监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托管管理方法(试行)》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树立服务育人、微利经营的指导思想,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努力确保服务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满足师生不同需求。

(2)建立学生食堂餐饮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控体系,制定完善的餐饮经营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范签订餐饮服务经营承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示餐饮经营项目、主要服务标准、各类餐饮品价格,以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

(3)中标方不得将食堂擅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在食堂内搞其他违法违规经营,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规处置和合同约定予以经济处罚,不及时整改的或长期整改不到位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或诉诸法律。

(4)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食堂经营时间由学校根据作息时间确定,确保开饭时的窗口数量。

(5)中标方必须承诺学生食堂保本或微利经营,成本计算包含以下费用:原材料费用、水电费用、加工器具维护费用、人工工资费用、劳动及卫生保护费用,并按时缴纳水电费、自行购置天燃气等费用。

(6)为了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学生食堂设特价窗口一个。每天提供至少4个特价菜服务家庭困难学生;中标方缴纳食堂设施设备折旧费,用于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食堂自身运转及设施设备维修更新。

2.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食堂的卫生条件、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接受政府食品监督部门和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对食堂的食品安全、餐具消毒、环境卫生等的检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积极整改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营业收入0.1-1%。支持与配合学校伙食管理委员工作,积极听取有关合理化建议与意见。

(2)严格规范各类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建立完备的采购、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并建档立案、做好“台账”备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巢湖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部门的体检,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上述相关费用自理。

(4)严格规范食堂餐具洗涤、消毒程序,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要求,严格规范食堂加工操作及留样。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源性疾病甚至食物中毒的,经营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扣减该企业当月营业收入的0.5%~2%,情节严重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从业人员管理

(1)食堂员工由中标方自行录用,必须按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合规的工资待遇和办理各类保险及各类福利保障。

(2)中标方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中标方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业余生活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员工应规范服务规程,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4)中标方管理团队、聘用员工情况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并向学校管理部门报批备案。

4.经营管理与指标控制

(1)食堂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增加经营品种和促销活动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同意)。

(2)中标方须严格财务管理,按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每月向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提交成本核算和经营账目月度财务报表。经营毛利率应控制在28%以内,学校将不定期对托管食堂的毛利率进行核查,如有超标,其超出部分,学校予以没收。高、中、低档菜比例应控制在3:4:3,必须向学生提供足量、足时的免费汤,增设家庭困难学生特价窗口一个。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安全、卫生,做到品种多样化。伙食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同类价格水平。

(3)“校园一卡通”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食堂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充值与维护,中标方每月与学校会计室的人员结算资金一次。中标方在营业时,未经允许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一经发现将扣除当月营业额的0.5%作为违约罚款并没收所收现金。

(4)中标方的大宗物资如米、面、油等,学校有权组织相关人员随时对其进货渠道进行现场查验,中标方需无条件配合。

(5)学校实行经营重点环节的报备制度,报备要求(1)食品原材料主要供应商资质(索证)等信息;(2)聘用员工合同(协议)书;(3)经营会计财务月度报表;(4)其他校方认为必要报备的项目。

5、设施设备及环境管理

(1)学校原则提供食堂内大型设施、设备和主要炊、灶具。食堂操作间及餐厅用具、一般性设备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中标方应确保食堂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转和维护保养及维修。应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维修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完好无损地退还学校,若发生损坏按原价赔偿。

(2)中标方经营期间应对食堂内部作二次提升改造装修、装饰计划(包括建立“文化、主题、创意”餐厅)方案(包括计划书、效果图、工期等),待报学校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改造产生的费用有中标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食堂有学校收回,中标方无条件保持改造后的原样,不得毁坏、不得以任何理由找学校承担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纠纷。

(3)食堂就餐大厅、操作间,室内外楼梯、门前等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中标方负责。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保证餐厨垃圾按市场监管部门、城管部门规定程序处理,不得私自随意处理,要有详细的处置登记资料备查。

(4)中标方经营管理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造成学校资产、设备、设施损失的,须承担赔偿全部损失。

6.风险责任承诺

中标方必须承担自主经营风险(包括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及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如因食堂经营中出现问题,被主管部门查处,一切安全和经济责任有中标方负责。若不按时缴纳罚款,学校有权从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缴,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承诺。

(1)中标方要按照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全部责任和费用,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学校无关。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正常餐品,否则视为违约。

7.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是中标方在履行相关合同责任时的保证,中标方必须按学校要求在签订托管经营合同前,一次性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

(2)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出现公共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问题时,学校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不足部分将向中标方索补。

(3)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在合同终止时,中标方必须保证食堂内学校投资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以及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营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

任等)后,学校将按合同规定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评标办法

1.为了做好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2.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结合实地察看,整体衡量投标方的规模、经营信誉、经营理念,侧重于现经营本地化学校食堂的餐饮企业。

3.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4.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实惠师生方案、服务质量、服务及时性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

五、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被授权人签字),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并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开标后,中标人正、副本由学校存档,未中标人正本退回,副本由学校存档。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送达,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8:00至2022年6月16日17:00止。

2.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6月17日8:00至2022年6月17日17:00止。

3.报名地点:巢湖市第二中学总务处。

4.联系电话:0551-******** 郑老师

5.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巢湖市第二中学网站上下载。

投标人需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学校进行实地察看,如投标人在实地察看截止时间内未组织招标人对投标企业实地察看,视为无效响应。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2年6月18日9:00

2.评标地点:巢湖市第二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八、评标

1.评委会首先对投标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对文件技术标进行初评。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对内容不全,影响正常评标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初评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

2.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技术标初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技术标详审。本项目技术分值为 100 分。技术标具体评分细则见评分表。

3.技术分的汇总方法为:对某一投标人的技术的总得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技术标的得分。

4.按照有效投标人技术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两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九、定标

1.技术标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宣布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以及预中标人名称。

2.除技术标总得分外,不公布其他评分明细。招标人对投标人得分情况不做任何解释。

3.中标结果将在校园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十、合同签订

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示三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按学校要求1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可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一、抵押金和履行保证金

中标人在中标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未出现损坏学校财产且无安全事故等情况,正常履行且协议到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在巢湖市第二中学。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评分细则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公司法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唯一被授权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巢湖市第二中学组织的学校食堂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处理投标和合同谈判事务中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自投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有效。

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巢湖二中食堂评审标准

序号

指标

评分内容及标准

分值范 围

1

投标人认证

1.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2.企业获得*****&tn=SE_PcZhidaonwhc_ngpagmjz&rsv_dl=gh_pc_zhidao">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3.企业获得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4.企业获得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

5.企业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2.5分

2

投标人奖项

1.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国家级的每有一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管理的食堂获得县区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门量化评分为A级食堂单位的,每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 2.5 分。

注:

1.同一业绩奖项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或所经营食堂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5分

3

投标人业绩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学校就餐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学校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学校就餐人数在2000人及以上学校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5分,满分6分;

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学校就餐人数在3000人及以上学校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22分;

注: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绩同时满足第1、2、3项要求的,不累计加分;若合同中未能体现就餐人数的,需要业绩中的甲方提供人数证明。

33分

4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1)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2)拟派的项目经理有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

(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3分;

项目主管

(1)拟派的项目主管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3分;

(2)拟派的项目主管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得4分。

3.厨师长及其它人员

(1)拟派的项目厨师长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3分。

(2)拟派的面点班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且具有“烹饪工匠奖”证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得2分。

(3)拟派的其他工作人员配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3分,满分9分;配备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满分4分;配备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满分6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上述所有人员的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公共营养师证书必须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招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网上的查询截图,且公示中标供应商提供配备所有人员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需提供中标前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及其他人员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与项目主管不得为同一人;

5.上述人员不可兼任,单个证书不可以累计加分;

6.上述资料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相应人员不得分。

37分

5

应急处理方案

1.供应商针对因停水、停电、疫情等各种紧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方案。为保证恶劣天气、突发情况下全校师生正常就餐,供应商需具备特殊情况下的及时性、可行性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可以调动正在经营的周边学校食堂进行应急保障的能力进行评审。满分1分。

2.投标人有集体用餐配送中心,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得3分。

(提供投标人正在经营的用餐配送单位经营合同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

4分

6

食堂保障

投标供应商为其管理的食堂购买过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的,得0.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扫描件或影印件及食堂合同扫描件);

企业具有自主研发的电子台账安全溯源协管平台系统:

(1)餐饮行业食材采购管理系统得1.5分;

(2)食品安全生产质量追溯系统得1.5分;

(3)食品安全合格检验检测系统得1.5分;

需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书复印件,著作权人为投标人。

5分

7

策划方案

能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标准,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科学合理,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价优秀的得4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1-2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分

8

总体经营目标思路

总体经营目标思路,办伙思路清晰、特色明显,了解校园办伙特点,从服务对象实际出发,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价优秀的得4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1-2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分

9

食品管理各项制度

对投标人提供的制度、预案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财务制度,0.5-1 分;

2.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制度,0.5-1 分;

3.采购制度、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出入库台账制度,0.5-1 分;

4.人员管理制度,0.5-1 分。

4分

10

扶贫及勤工俭学岗位承诺

1.承诺执行省政府、教育厅关于“面向采购”工作政策并完成工作任务或提交场地租金为资助贫困生生活。提供承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承诺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分

合计

100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校区食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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