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审批〔2022〕99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粤桂协作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R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六拉村香草岭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8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465 平方米,分两期进行实施。

其中;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 *****.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2层林下经济瑶药研发加工厂650 平方米;新建科研温室大棚建设全钢骨架、透光围护结构及采光顶棚1250 平方米;在原实训楼基础上加建1层 310 平方米,作为林下经济产业产销中心;改造种苗检疫室 74 平方米;室外科普展区建设瑶药种植布置、科技展示墙等 4800 平方米;新建种植园区生产步道3公里、种植基地道路硬化工程 4 公里、基地配套设施 2600 平方米;高效节水灌溉管建设,覆盖 100 亩瑶药种植基地(育苗基地);瑶药种植园新增 100 亩瑶药种植园;挡土墙工程 1100 平方米,土方挖填工程 ***** 立方米。

本项目(□估算价R概算价):1449.1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9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场地平整、场地硬化、室外给排水、供电工程、绿化工程、场地道路、围墙、挡土墙及设备购置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设计、地灾、抗震、水保、环评、人防、消防、燃气等的报批。

(2)施工图设计:包括红线及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提供满足经批复的本项目设计要点及达到上级单位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施工现 场技术服务。 预算编制: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由招标人和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施工图预算包括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

(3)工程施工: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及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及招标人需要建设的相应的配套及附属工程。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 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贰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壹 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中 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R有要求,要求2019年(应填写年份)以来R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设计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建筑工程设计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设计项目业绩(含 EPC项目)的;施工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合同金额在 1000 万以上建筑工程类项目 或金额在 1000 万以上 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类项目【备注:设计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施工单位须提供已完成类似工程证明材料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R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 的 身 份 证 证 号 及 密 码 或 企 业 CA 锁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广 西 ? 来 宾 )(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7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刷身份证号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无预付款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建议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90%支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2-*******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76号 地址:广西来宾市滨江北路256号裕达

新天地2号楼2101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 0772-******* 联系人:黄涛

电话: 叶明存 电话: 0772-*******

传真: /传真: 077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2022 年6月6 日


标签: 总承包 标准化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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