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砾石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砾石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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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项目 砾石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吉林省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经理部 发布日期:2022-06-06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项目自购物资采购项目

砾石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22-HF-CGHSST-2022-003

1.采购条件及依据

1.1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前郭县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20%,自筹56%,社会资本15%、中国铁路总公司项目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混凝土进行公开采购。

1.2采购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水利工程项目。项目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吉林省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项目为中铁二十二局资质中标,由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承建,中标合同价*********.23元;合同工期为760日历天,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完工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吉林省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位于吉林省前郭县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西两部,紧邻查干湖,由七个单项工程组成,均为《查干湖治理与保护规划(2018-2030年)2020年修订版》中确定的建设工程,其中生态修复工程五项,位于查干湖东南部,分别为深重涝区承泄区工程、前郭灌区引松渠道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前郭县大箔口工程、大玉儿湿地恢复工程、苏家泡、六家泡湿地恢复工程;湿地补水工程两项,位于查干湖西部,分别为利用大安灌区二干渠工程、利民排干工程。另有与之配套的水土保持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2.2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三: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3. 资格要求

3.1砾石(LS-001、LS-002、LS-003、LS-004、LS-005)包件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有招标物资销售范围的厂家。

3.1.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现场施工要求(可提供相应设备及场地储存量);

3.1.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及相关报表(如有需提供),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3.1.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供应商近两年(2020年至2021年)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于单位,请于2022年6月4日至2022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标书获取联系人邮箱,向联系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标书获取联系人:于彬彬、张亮(联系方式:182*****310186*****110邮箱:liangliang_816@163.com)。

4.2 本次采购文件的获取不收取费用,采购文件均为电子版,若需纸质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或本项目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账 号:230*****715*********

4.4本次采购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8: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5日9:00时,地点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水生态治理试点工程项目部(详细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查干湖渔场北湖中铁22局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开启报价

6.1开启报价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时

6.2开启报价地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水生态治理试点工程项目部(详细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查干湖渔场北湖中铁22局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在媒体平台((http://);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发布。

8. 保证金

8.1本次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每包件为1万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参与。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账 号:230*****715*********

8.2采购人与签约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参与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

(2)签约单位在收到签约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于彬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八郎镇查干湖北湖渔场

中铁二十二局查干湖项目部

联系人及电话:于彬彬182*****310; 张亮 186*****110

电子邮件:liangliang_816@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件:/

二〇二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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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生态修复 治理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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