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档案室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档案室建设招标公告
关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室建设项目
询价的通知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档案室建设(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档案室建设
2、项目编号:HKGP2014-125
3、采购预算:70万元
4、产品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手摇双面双桩密集架 | 125 | 立方米 |
2 | 120L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2 | 台 |
3 | 七氟丙烷药剂 | 205 | kg |
4 | 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 | 2 | 只 |
5 |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6 | 只 |
6 | 探测器底座 | 8 | 只 |
7 | 声光报警器 | 1 | 只 |
8 | 警铃 | 1 | 只 |
9 | 紧急启停按钮 | 1 | 只 |
10 | 放气指示灯 | 1 | 只 |
11 | 气体区控输入输出模块 | 1 | 只 |
12 | 气体灭火控制器1区 | 1 | 台 |
13 | 泄压口 | 1 | 套 |
14 | 现场管控服务器 | 1 | 台 |
15 | 显示器 | 1 | 台 |
16 | 无线智能控制器 | 1 | 部 |
17 | 安装箱、电源供应器 | 18 | 套 |
18 | 无线区域控制器 | 1 | 部 |
19 | 通讯协议模块 | 1 | 个 |
20 | 智能库房环境监控系统软件 | 1 | 套 |
21 | GSM短信报警器 | 1 | 个 |
22 | LED显示屏 | 1 | 台 |
23 | 中央控制台 | 1 | 台 |
24 | 无线智能环境传感器 | 8 | 个 |
25 | 传感器通讯模块 | 8 | 个 |
26 | 智能型恒湿消毒净化一体机 | 2 | 台 |
27 | 一体机无线控制模块 | 2 | 个 |
28 | 温度无线控制模块 | 4 | 个 |
29 | 红外双鉴探头 | 2 | 个 |
30 | 红外无线控制模块 | 2 | 个 |
31 | 报警器 | 1 | 个 |
32 | 数字硬盘录像机 | 1 | 台 |
33 | 录像机硬盘 | 1 | 个 |
34 | 显示器 | 1 | 台 |
35 | 红外彩色摄像机 | 2 | 个 |
36 | RS-485 | 2 | 个 |
37 | 开关电源 | 2 | 个 |
38 | 门禁控制嚣 | 2 | 台 |
39 | 电磁锁 | 2 | 个 |
40 | 门禁读卡嚣 | 2 | 个 |
41 | 闭门嚣 | 2 | 个 |
42 | 门禁UPS专用电源 | 2 | 个 |
43 | 出门按钮 | 2 | 个 |
44 | 电源线 | 280 | 米 |
45 | 电源线 | 220 | 米 |
46 | 信号线 | 180 | 米 |
47 | 视频线 | 200 | 米 |
48 | 施工管材 | 880 | 米 |
49 | 施工辅材 | 1 | 套 |
5、交货地点:海口市民声东路8号(海口市检察院)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1 120L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和参数确认函原件;提供生产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3智能库房环境监控系统软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和参数确认函原件;具有智能库房环境监控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智能库房环境监控系统软件的测试报告;报价时提供智能库房环境监控系统软件演示光盘;生产厂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4智能型恒湿消毒净化一体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和参数确认函原件;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智能恒湿消毒净化一体机管理系统类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智能环境恒湿消毒净化一体机类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5数字硬盘录像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和参数确认函原件;生产厂家在海南具有常驻自有服务机构,本地有稳定的技术支持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商务部门备案的资料,并提供本年度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生产厂家获得《A&S》“安防全球50强”前五名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生产厂家连续三年荣获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百强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询价通知书需提供以下资料(传真件亦可接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出售询价通知书。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1.5 询价通知书邮购款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如果有)。款项到帐后,我们将邮寄询价通知书及发票(邮购询价通知书适用)。
2、询价通知书出售时间: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询价通知书出售价格:每套询价通知书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单位名称、提交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三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报价无效的风险。
5、获取询价通知书后,须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6、没有在本中心购买询价通知书(以发票为准)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邮购款(如果有)将依据付款人的申请无息退还。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询价通知书及提交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友谊支行
账 号:4600 1002 9360 5977 777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龙华路11号友谊商场1楼
七、保证金
1、金额(大小写):人民币陆仟玖佰整(¥6900.00)
2、交纳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在2014年11月7日上午9: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说明: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以采购中心提供的保证金到帐审核表为准)
八、注意事项
根据《海南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供应商,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取得成交资格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查询条件及程序详询海口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部门(海口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预防科:****-********;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预防科:****-********;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预防科:****-********;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预防科:****-********)。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海口市民声东路8号
联系人:兰嘉雄
电 话:0898- ********
采购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135
询价通知书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购买询价通知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女士
退还保证金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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