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2022年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体系建设”的第三方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2022年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体系建设”的第三方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结合《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商务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商务〔2019〕81号)及相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2022年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体系建设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计划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C0802 行业规划与行业发展评估服务
四、预算资金
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五、购买内容
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服务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具备技术咨询、会计事务资质,能够出具评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承接方本着独立、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项目评审。
具体内容包含:负责设计并上报审批《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调查制度(试行)》;负责开发部署“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填报系统”;负责在上年度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审核更新《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主体名录》,编制《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一般市场主体名录》和《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重点企业名录》;负责组织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市级行业协会、区县商务部门召开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调查培训会议,设计和编制《培训方案》;汇总编撰《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数据分析报告(2022年度)》和《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2022年度)》,报请市商务局审核验收;根据统计数据资料分析结果,研究完成相关行业政策、制度编制工作。
七、采购方式
根据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印发《昆明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非税〔2020〕33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目标要求
加大再生资源资源行业的统计工作。
九、公示时限
2022年6月6日-6月10日
十、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13室,联系人:刘芸,电话:0871—********,电子邮箱:*********@qq.com
十一、评审事宜
(一)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得分最高确定为服务机构。
(二)评分从机构许可证书、从业人员资质证书、项目管理制度、业绩、售后服务、公司相关荣誉、报价等方面作出评审。
十二、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2年6月6日-6月10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km.gov.cn/)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购买2022年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相关材料时,需通过电话(0871-********)确认后,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局。
(五)材料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昆明市商务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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