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外国语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宜都市外国语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鄂纪办〔2022〕27号),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宜教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局相关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纪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巩固2021年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按照“五个结合”的总要求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即: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相结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教育系统 “六个一·六争当”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清廉学校建设相结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与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营养午餐品质提升行动相结合。

二、整治重点

进一步聚焦2021年以来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过程中涉及侵害学生利益的相关问题,2021年专项整治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继续纳入整治范围,重点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六)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教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3日前)

制定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于6月2日前在学校公众号发布征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通告,在学校大门及学校食堂内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学校自查自纠(6月底前)。学校按照2021年制定的“32+26项”正负面清单、“百条篦梳”要求(表样附后),分2021年度、2022年春季学期两个时间节点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效果清单,以6月底为时限完成自查整改。

2.迎接市级全面核查(8月底前)。深入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整改销号。对食堂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客观评价。迎接市级全面核查。

3.推动部门联动(9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与我市纪检部门、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工作汇报。对学校食堂的建设经费和运维经费寻求财政支持;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市场主体监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要寻求市场监管部门支持;对问题线索和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要寻求纪检部门指导。

4.组织“回头看”(10月底前)。结合“六个一·六争当”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后勤系统廉洁风险大梳理”活动,开展一次全面的满意度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百条篦梳”要求进行一次“回头看”,对相关问题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结合营养午餐品质提升行动和餐厅达标行动,以改促治,以改促优。

5.完成建章立制。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列出制度清单。加强学校从人员设置与管理、流程操作管理、财务管理等三个方面全面建立制度。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结合“后勤风采大展示”活动,评选一批市级学校后勤“服务能手”,对涉及学校食堂管理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请市教育局研究解决,努力构建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将宣传教育融入专项整治全过程,以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师生校园生活习惯促进整治成效巩固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专班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监委、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部署上来,以有力整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书记校长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强化工作实效。学校专班要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切实防范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要认真总结学校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从 6 月起,学校食堂管理负责人每月 18日前报送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等),7 月 8日前、12 月 8 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食堂 专项整治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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