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检测技术分公司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沈阳检测技术分公司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沈阳检测技术分公司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沈阳检测技术分公司车辆租赁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沈阳检测技术分公司为保障工程车辆用车,保证检测任务的顺利完成,拟租赁越野车50台,与多家租赁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以实际使用天数作为结算依据。
2.2实施地点:主要集中在辽吉黑及山东地区,但不限于此,投标方驾驶员需驾驶所租车辆按照招标方要求,安全、及时到达指定的国内任一地点。
2.3招标范围:
序号 | 车辆类型 | 车辆要求 | 预计数量 (台) | 备注 | |
1 | 越野车(含驾驶员服务) | 车辆原值>10万元(提供原值证明) | 50 | 车辆为出租方所有。 |
上述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不得以每次实际租赁数量偏少为由提高租赁价格。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租赁业务和汽车租赁备案证的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的有效代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的有效代理人,不接受代理的个人行为,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年检过的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3.3 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的车辆租赁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3.4 财务要求:要求近3年(2019年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项目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19年 至 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如2021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先进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需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先进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提交最近3年(2019年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19年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其他要求:
(1)租赁公司符合要求车辆数量不少于10台(提供车辆证明材料)。
(2)租赁的车辆我公司将分别与多家中标公司签订框架合同,超出招标数量的后续租赁价格以各企业的中标价格为最高预估价。
(3)所提供车辆外观干净、无凹陷、划痕,车内卫生整洁、无异味,无烟灰、烟蒂、尘土,座套干净,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技术状况良好,性能可靠,无任何导致行车安全的隐患和有违国家规定的技术缺陷。
(4)车辆所有证件齐全、有效,车辆保险要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险、乘员险等车辆全险。
(5)车辆使用年限不能超过7年。车辆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规定,尾气排放、噪声满足国家标准。
(6)驾驶员需为男性,年龄55岁以下,驾龄3年以上,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持证类型C1及以上,身体健康,驾驶技术优秀,心理素质好,能够适应长期上线和野外生活的环境。
(7)租赁车辆维修、保养期间,能够及时提供替代车辆;汽车驾驶员不满足需求,能够及时更换人员。工作环境为野外作业、工作时间不固定,车辆租赁期间,根据生产任务需要没有固定休息日。 除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外,租赁方不承担其它费用,驾驶员食宿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6月07日08:00:00至2022年06月13日16:00:00(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和“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语音提示后,答“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后方可电汇,否则不予接收)。电汇收款账户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100*****132*********(人民币一般户);开户行所在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大额交易行号(联行号):313*****0140;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信息登记表发至招标机构指定邮箱zzsc_gdgs@163.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登陆临时供应商MDM注册信息系统(http://106.37.204.26:8081/gyszc/tb/infoSearch)完成注册,已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可通过“搜索”功能查看是否已注册)。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06月30日08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不强制要求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7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3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传送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30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检测技术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19号
邮编:******
联系人:李宏
电话:024-********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邮编:******
联 系 人:武红 \肖海霞
邮 箱: zzsc_gd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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